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S的爺爺以前是大地主,S的爸爸因為成分原因被迫流浪到了外省。S十幾歲的時候跑了出去,誰料這一走再也沒能回家。S開始了四處討米流浪的后半生。后來,S經人介紹取了個小自己十幾歲的傻老婆,但因為沒有戶口便一直沒辦結婚證。
S在他半老的時候帶著外地老婆投靠了他做了上門女婿的兄弟,回到爺爺之前呆的村搭了個小房子住了下來,靠給別人作田為生。這期間一共生了三個小孩,全沒有戶口。S嫌麻煩,也一直沒去辦自己的戶口。(當年管理不規范,上戶口很容易)
現在,S出生地不明,常住地的村民又不容他落戶,所以S的戶口一時難以確定。S沒法辦戶口,和老婆的結婚證就沒法辦,其孩子的戶口也就沒法辦。而外地母親那邊也不接受這幾個孩子落戶。而,如果S落戶了,其超生孩子所必須交的社會撫養費也跟著來了。
S是個流氓相,身材壯,嗓門大,性格油。面對可能要交的費用一臉無賴,“沒錢啊,沒辦法。”。S平日和鄰里的關系也不好,還有謠言說他有過案底。再加上大家也懷疑,現在他落戶在本地了,將來又還會來要分土地福利的。所以拖了一年后,村里給出的決定是:如果他能獲取大部分組民的同意,并簽字畫押便可以落戶。
不用想也知道,S要完成這個條件是有難度的。但好歹給了答復,S只能離開。
村里的轎車從S身邊飛速掠過,S走得有些沉重,沾著泥的褲腿擦著地,背影落寞。S略帶囂張的流氓氣沒了。
S一輩子就呆在這里,沒戶口沒關系。可是,S的孩子們長大了,卻都不能坐地鐵火車、不能住賓館、不能進網吧、不能高考、不能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