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到《親密關系》講“沖突”這一章,想起剛好有朋友聊起和伴侶的沖突問題,遂不妨來寫一寫。
1 沖突的產生#
沖突產生與差異。當個體的愿望或行動實際上妨礙或阻止了其他人時,沖突就產生了。沖突有時表現為一種情緒,有時也是人格和信念的體現。
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葉子,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人,當一人的想法和行為與另一人不同,且影響到了另一人想法或行為的實現,就有可能發生沖突。夫妻因喜歡的電視節目不同,又只有一臺電視時,可能會因為究竟看哪一個而發生爭執。周末里丈夫可能想要出門去會老友,而妻子可能想讓其做家務,則亦有可能產生沖突。
哪怕是兩個興趣愛好相投、觀點想法頗為一致的兩人,在一起相處也難免會有問題產生。獨立與依賴、自由與親密、穩定與變化、聚合與分離,我們不能保證自己的所需所想總是處于被滿足的狀態。當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沖突也可能發生。
沖突發生的頻率是因人、因階段而異的。相比之下,性格隨和的人較不容易與他人發生沖突,年齡偏大的人比年紀輕的人更不易發生沖突。
2 沖突的類型#
常見的沖突類型有四種:批評、無理要求、拒絕和積累的煩惱,它們的具體表現分別為:
- 1.被批評者認為該行為是不公正或者是吹毛求疵時;
- 2.超出了一方期望的要求;
- 3.沒有滿足一方的期望;
- 4.煩人的小事不斷重復發生。
這里面值得注意的是第四點,往往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有時候當你發現一個不怎么與人起沖突的人突然暴怒了,引起他發怒的或許不僅僅是一件小事,而是由多個事件積累起來的怨氣,如火山噴發般一并爆發了。
如何減少不必要的沖突?#
分歧、不滿、失望既然不可完全避免,那沖突是不是也會常常發生呢?有沒有一些沖突原本是可以不發生卻發生了的?我們能讓這類沖突盡量少的出現嗎?
不發生沖突并不意味著當我們有負面情緒時一味壓抑它,而是對于一些沒有必要產生沖突的事情,通過合理的視角,避免負面情緒的產生。這就需要合理的歸因。當我們認為對方做了一件讓我們感到不快的事情時,在發怒前不妨想想:對方是有意為之的嗎?是在故意傷害我嗎?對于伴侶、家人而言,大多數的行為都有一個善意的出發點。
家人有時會希望你晚上少與朋友聚會玩樂,不是因為他們束縛你的自由,而是擔心你回家太晚會不安全、或是喝太多酒傷身體,如果你能意識到對方的良苦用心,意識到對方是在表達愛的時候,用怒發沖冠的方式來回應是不是就不太妥當了?
雖然有時候,對方的確會做出令我們感到生氣的事情,不過,“當你感到憤怒時,就表達出憤怒,會讓你感到更憤怒”,你的呼吸會變得急促、心跳加快、肌肉緊張、血壓升高,你在頭腦不冷靜的情形下又有多大的概率能做出適當的舉動、說出合適的語句?
若憤怒真的發生了,不妨換一種思維,我們如何看待事情的起因影響著我們接下來的行為。此外,當我們感到憤怒時,暫時離開讓你感到憤怒的地方,給自己一點時間放松下來,而不要在憤怒當頭時做出不恰當的行為。甚至,可以去找一些讓自己感到開心愉悅的事,來緩解憤怒。
在兩性關系中,一種常見的交往現象是“接近/退避模式”。通常表現為一方是接近者,總是處于不斷嘮叨、批評、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的位置上,而另一方則處于退避者,總是試圖用回避、離開的方式來避免正面地面對問題。
一般來說,女性往往是接近者,男性往往是退避者。當有不滿、有情緒問題產生時,女性更傾向于將它表達出來,而男性則很少會這么做,他總是想要避免這樣的討論,面對不開心的事,他們往往更加沉默寡言。當我們知曉了自己和對方的問題處理方式,就更加容易理解對方的行為,以及行為產生的原因。
-
小技巧###
發生沖突后,合理的溝通和交流必不可少。有一個小方法,可以用來表達和傾聽雙方的想法,又不至于發生激烈的爭吵。具體如下:
1.指定一個小物體作為發言權的標志,比如一個毛絨玩偶。
2.當拿著這個玩偶的人才可以發言,而另一個人需要耐心地聽完對方講話,不打斷他(她);然后再交換發言權。
雙方要用第一人稱來簡明扼要地描述他(她)的情感,而非指責埋怨對方。這一方法有助于雙方表達自己內心的真實需求,進而有助于明白對方的真實意圖,避免沖突或者解決已產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