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紅:《愿你擁有被照亮的生命》讀書筆記
□我們渴望做自己,同時又渴望得到別人的認可。我們無時不刻活在關系之中,渴望得到對方的認可,渴望都能與對方分享彼此。如果沒有這一點,你就感覺,生如同死。然而,如果我們過于在乎別人對自己的認可,一個巨大的問題就會產生:我們可能會失去自我。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關系越親密,我們就越渴望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對方身上。那是,我們就是在摧毀對方。我們以愛的名義彼此強加,而當我們自覺按照別人的意志去行動時,我們便迷失在人際關系的迷霧中了。關系所制造的迷霧淹沒了我們,我們的內心深處,藏著太多別人的意志。尤其是,父母的意志,權威的意志,以及圣人的意志……想成為自己,就必須撥開迷霧,破除掉別人強加于自己的意志。除了看破人際關系的迷霧外,我們也需看到,我們的意志本身也常是一團迷霧。
□為什么“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這是因為,我們太愛自己的意志。如果意志得不到實現,我們便會執著在這個意志上,于是,那些“得不到”的,便成了我們無比重視的事物了。這也引來另一個奧秘:如果想讓一個人對你好,便請他幫你一個忙。這是因為,多數時候,我們看似在愛別人,其實首先是愛自己在這個人身上的付出。如果對一個人付出越多,那么我們就會越在乎他,其實在乎的不過是自己的意志而已。同樣道理,“好人沒好報”,因為好人多在付出。那么,在一個關系里,對方既然只是得到而沒付出,他自然就不在乎這個關系了。
□存在主義哲學將“選擇”視為最為主要的命題。存在與選擇的關系就是,你選擇,你才存在過。如果你總是別選擇,那么你就不曾活過。但問題是,太多的人喜歡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別人身上。甚至,一個哲學家稱,一個生命的過程,就是不斷與別人的個人意志做較量的過程。如果選擇錯了,你受傷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把把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很多人懼怕這一點,寧愿放棄自己的意志,寧愿被別人決定。由此,他們自己阻斷了自我實現之路。作為一個人,體驗和感覺就證明他的存在,就是他的存在。所以,一個感覺豐沛的人,一個體驗豐沛的人,是存在過的。要有豐沛的感覺和體驗,就要勇于投入生活的洪流,就要自己為自己的人生作選擇。假若你一直被人做選擇,你就沒有存在過。因為選擇了還要負責,這很沉重,所以有些人主動不想存在。而剝奪你選擇機會的人,也侵害你的存在。
□如果看不到愛人的真實存在,只能看見他投射到愛上身上的“理想自我”。戀愛期間極其容易“忘我”的女子,一樣容易是愛人的地獄。真愛是一定要看到對方的真實存在,從而一定要看到對方的真實需要。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就得理解對方,能夠放下自己,站在對方的角度,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考慮。只有看到別人的存在,我們才有機會走出孤獨,并與其他人建立真愛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