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天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秋分,適逢讀九年級的兒子過星期。孩子回來說該買雙鞋了。女兒說也要買雙鞋子。兒子說,買雙鞋子,再買套衛衣,女兒說,去年買的鞋子今年都憋腳了。聽后,我一陣竊喜,孩子們都又長高了!于是,周六一家相約大張!可選來選去大張沒有合適的,于是都又轉到錦華市場。最后,孩子們終于買到了自己滿意的衣服和鞋子!在買衣服的過程中,我和妻子自始至終充當配角的角色,我們給孩子們定了價位和式樣標準,衣服選擇美觀大方的,不準選奇裝異服。鞋子,運動鞋為最合適的選擇。至于,具體的款式,顏色,自己定!另外每人零用錢標準是十塊!整個過程,孩子們做主!最后都按照事先制定的標準買到了自己喜歡的衣服。
? ? ? ? 這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小時候,由于家庭困難,衣服都是父母代給買的,從來不征求我們的意見,每年只有春節時隨父母去趕個集,平時是沒機會去的。以至于后來參加工作了,還不會自己給自己買衣服!老被坑。現在想想,覺得讓孩子們自己選是一種鍛煉,畢竟孩子們長大之后,逛商場是生活的一部分,也是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