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出格的事兒

作為七零后,我受得是五零后父母嚴苛又循規蹈矩的近乎迂腐的教育。

于是,我初中以前活得像尊木偶,被他們的言行舉止牽著——

出門鄰里鄉親先問好,借人一顆蔥還人一頭蒜,宴席上先給長輩長者讓座倒茶,長輩長者舉筷舉杯再動筷子摸茶杯,夾菜只夾自己面前的不能滿盤子翻找,長輩長者聊天聊嗨了不能悶頭吃起來沒完,得舉著筷子忍著饞忍著餓裝作很感興趣的在聽……

從小,我就是對宴席不感冒的孩子。

這哪是吃飯?完全就是費錢(紅白喜事)費力(洗頭洗臉洗衣服)費神(察言觀色)的苦差事好吧?

從小,每每宴席,我就是自告奮勇的“留守兒童”。

爸媽姐妹都走了,我關好大門,樂得幾乎要跳起來!

炒把豆子嘎嘣脆!烤把花生嘴流油,煎個雞蛋滿堂香!

小吃貨的世界無師自通!

重要的是,自己一個人自由自在,不用察言觀色不用怕人笑話不怕弟妹爭搶!太陽地兒一曬,鋪張席子一躺,瞇著眼睛吃個痛快!

總之,小時候所有出格的事兒都與吃有關。

初中以后,終于稍稍從吃上移開眼睛,發現了更為廣闊的世界。

高一那年,一本名為《讀者》的雜志在舊書攤上吸引了我,讀了幾篇,不解渴,干脆花五毛錢買下來回宿舍讀,只讀這一本還不解渴,干脆隔三差五就省下錢去買來讀。

一顆喜歡閱讀的種子,由此深埋。

課上讀課下讀,白天讀晚上讀,雙休日回家,晚上燈亮了好久還在讀,終于引來老媽咆哮——

整天看書沒見你學習好哪兒去!晚上點燈熬油的不費錢嘛?!

縮脖兒關燈佯裝躺下,終是放不下看了半截兒的書,再次躡手躡腳的拿起手電,捂上被子,繼續沉浸在書山書海里……

后來,暗戀一個男生,開始裝模作樣的寫日記。

只是這日記更不敢明目張膽的寫,老媽整天在耳邊嘮叨——

看那誰誰誰,胎毛沒扎鬼毛沒退,就學會“談戀愛”了!還知道要臉不?

于是我把寫好的日記鎖在抽屜里,鑰匙也藏起來,總算是“封藏”好了秘密,也“封藏”好了我青春里最初的最懵懂的感情。

高考無望的那一年,我夜不能寐,偷偷的拿出老爸的“大雞”煙,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抽。與其說“抽”不如說“吹”,因為根本吸不到嗓子里去,怕嗆,也怕咳嗽,就只能一根接一根的往外吹煙兒……

那時,月亮天兒很明,我看得見我嘴里吹出的香煙一圈又一圈的升騰,升騰,就像我迷茫的不著邊際的未來……

后來,出格的事兒就越來越多了。

我不顧老媽的白眼與冷嘲熱諷,又穿耳洞又染頭發,甚至還想去搞一個小紋身,位置都想好了——肩膀、手腕兒、腳踝,哪哪哪都好,終因怕疼怕周圍眼光怕老媽暴怒而作罷。

而今,在別人眼里和兒子偶爾的一次口誤中——我已是為人妻為人母的“婦女”了,已經不再適合干“出格”的事兒了。

只是,我還是會找機會,找任何能讓自己“心跳”能讓自己“驚喜”的機會,因為我越來越發現——

我所有的快樂回憶,都存在于那些“出格的事兒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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