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賬戶被凍結, 美國法院發來傳票, 中國商家應如何應對?

作者:劉文卓 劉暉(MKW LLP(邁科維律師事務所))

劉文卓是MKW LLP的律師, 劉暉是MKWLLP的合伙人。(www.mkwllp.com


圖片來源:http://www.baike.com/wiki/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

最近,許多跨境電子商務網站,包括獨立網站或在其他網站上(eBay, Alibaba)掛牌的賣家經歷了被美國眾多品牌方起訴商標侵權而賬戶被凍結的情況。網商通過電子郵件收到起訴狀和法院傳票后,突然發現PayPal或其他賬戶已被凍結。由于此類訴訟的被告眾多,許多賣家的賬戶中少則幾千美金,多的上達十萬或者上百萬美金,涉及金額總額巨大。由于應訴時間急,以及賣家對美國法律和程序的不熟悉,有些商家來不及反應,導致賬戶被凍結后,很快收到缺席判決,賬戶金額被轉走,網店被關閉。另有些網商又一味追求和解,在沒有與對方有任何交鋒的情況下主動交出賬戶的大部分金額以息事寧人,而導致慘重經濟損失。在此文中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這類案件,并介紹遇到這種情況時應如何快速解決并將損失降到最低:

第一,起訴狀長達幾十頁,起訴狀中到底寫些什么?

第二,什么是臨時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or “TRO”),且收到TRO意味著什么?

第三,傳票說21天應訴,不應訴的后果是什么?

第四,遇到這種情況如何應對?

第一,起訴狀長達幾十頁,起訴狀中到底寫了什么?

訴狀一般包括以下幾個常見部分:

原告與被告:首先,商家會發現案件往往是由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北區法院受理。當然也有原告在其他法院提起訴訟。比如最近Longchamp的品牌商在弗洛里達州南區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訴狀中包括上百家網商。此類案件中,原告一般是擁有注冊商標的品牌商,并且往往是名牌廠家(Coach,Rayban,等等)。在伊利諾伊北區法院提起的此類訴訟中,原告品牌商很多都是由芝加哥一家叫Greer,Burns & Crain, Ltd.(GBC) 的律所代理。被告則或是eBay,Alibaba等網站上的網店,或是獨立網商,經常長達上百家被告。因版面限制,首頁有時只列出部分被告。如果商家未在首頁被告項中見到自己網店名字,先不要以為是原告弄錯了,而是應該查一查附件(“Schedule A”),所有被告的名字都會列于其中。如果在Schedule A中找到了自己的店名賬戶或者郵箱,那么可以確定自己是被告了。

管轄權:起訴狀中會說明法院有管轄權,所述原因往往是因為被告通過網店將假冒產品賣給了法院所在州的居民。以伊利諾伊州為例,很多網店店主常常是無意識地將產品賣到伊利諾伊州,所以會疑惑為什么這個州的法院會對自己有屬人管轄權。這里面就涉及到一個“釣魚執法”的問題。往往店主在收到起訴狀之前的幾個月里,會收到某個伊利諾伊州客戶的咨詢,客戶表明意向購買產品,并要求店主將產品寄到伊利諾伊州。這類客戶很有可能是由GBC或其他律所雇用的私人調查員。他們在買到產品后,會在原告遞交訴狀時向法庭呈交與店主的對話的證據,自己購買產品的憑證,及產品照片,證明店主有將產品銷售到伊利諾伊州的意圖,或者已經將產品銷售到了伊利諾伊州的證據。根據美國現有案例法,將一件產品賣入伊利諾伊州,或甚至只要顯示商家有明確意圖將產品賣入伊利諾伊州,即可導致伊利諾伊北區法院對賣家具有屬人管轄權。

到此為止,我們可以知道,不管中國店主是否真正銷售了假冒產品,從訴訟程序一開始就已經處于劣勢。以在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提起的訴訟為例,這個法院對原告來說顯然具有地理優勢,原告律所可以很方便地去法院申請凍結令或其他措施。而對于中國店家來說,可能從來都沒有踏入過伊利諾伊州,更不用說在伊利諾伊州法院打官司。在這種情況下,能很快找到有經驗的美國代理律師的中國店主會占據相對有利的位置,因為有經驗的律師可以快速有效地全權代理客戶處理案件。而對于沒有律師代理的中國網商來說,申請美國簽證,搭乘飛機到美國在法院參加聽證會,陳述理由并與原告律師抗辯,不僅不太現實,而且對于對美國法律不了解的中國賣家來說,結果也是預想而知的。

事由:根據美國對商標侵權衡量的規定,起訴狀在事由中會列出品牌方的注冊商標,并往往會聲稱原告的商標是知名商標,闡述原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金錢和其他資源來獲得商標在世界范圍內的知名度和認可度。起訴狀會聲稱被告銷售假冒品牌商品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違反了聯邦商標法以及伊利諾伊州反欺詐法等相關的法律。

訴求:在訴求中,原告一般會要求法院作出如下判決:1.判處被告在美國停止銷售、生產、運輸或存儲侵權產品,停止侵犯原告的商標權;2.將侵權網店域名轉給原告或由原告更改;3.要求法院命令第三方服務器,如iOffer,eBay, AliExpree或者Alibaba等,停止為被告提供服務;4.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因被告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并追加懲罰性賠償;5.對于故意侵權行為,要求被告對于每類故意侵權產品賠償2百萬美金,對于每個故意侵犯原告商標的域名,則要求被告賠償10萬美金;6.起訴狀中還會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合理的律師費及其他訴訟費用等。

第二,什么是TRO,TRO里面有什么并意味著什么?

原告在收到起訴狀的同時,往往還會收到臨時禁止令,或TRO。TRO是由案件受理法院簽發的臨時禁止令。一般而言,TRO是在起訴狀提交的同時由原告向法院單方面提交申請的。由于是單方動議,呈據給法院的只有原告方的一面之詞,被批準的可能性相對較大。在法院批準后,被告商家的賬戶往往會被凍結。商家一般是在知道自己的賬戶被凍結后,才知道自己已經在美國法院被告了。那么在被告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原告顯然已占據了主動,獲得了先機。

臨時禁止令的動議上原告會請求法院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權,強制將被告的網絡地址臨時轉移,凍結賬戶,有時會同時要求法院批準一個簡易的調查取證期間,允許原告來查找與被告銷售行為相關的其他賬戶。一般原告律所會要求法院批準原告通過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的網絡通訊方式來代替美國法律所要求的傳統訴狀傳達方式。原告的理由往往是基于網店的實際擁有人信息不明,無法查知通訊方式。伊利諾伊北區法院在此類案件中,一般都會批準原告簡化訴狀傳達方式的要求,從而使位于中國的被告處于更大的劣勢。為什么呢?第一,一般美國案件中,對于位于中國的被告的訴狀傳達需通過海牙公約規定的方式,也就是訴狀必須以規定的形式由中國主管機構來負責傳送。這個過程很耗時,有時達六個月以上,從而給被告爭取時間。而當法院批準原告簡化訴狀傳達方式的要求時,海牙公約給被告的時間優勢就已經喪失;第二,有時電子郵件或網絡傳送方式并不可靠,導致訴狀不能及時送到被告手中,使被告錯過臨時禁止令的聽證會甚至答辯的截至日期。

臨時禁止令一般有效期短,兩個星期左右。所以原告在爭取到法院的臨時禁止令后,一般會很快再向法院提交申請前期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前期禁止令的有效期較長,一般貫穿整個案件過程。前期禁止令一旦被批準,被告無疑將會處于更加被動的位置。

對于被告來說,防止前期禁止令發生的關鍵是及時對臨時禁止令進行答辯。前期禁止令的動議與單方面臨時禁止令不一樣。法院會給被告提供時間來提出抗辯。法院在收到原告的動議后,會設一個日期(hearing date)要求原告和被告參加聽證會陳述意見。這個hearingdate是案件進展中的第一個關鍵日期。在聽證會上,法院會聽取雙方陳述意見,說明是否應該將臨時禁止令變成前期禁止令,或者是否應當解除臨時禁止令。

美國法律對是否簽發前期禁止令的衡量標準實際是較高的。但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就只有原告的一面之詞。如果原告陳述的理由或證據在表面上成立,而又沒有被告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就很有可能將臨時禁止令變為前期禁止令。相反,有律師代理的被告則可以向法院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論點和論據,并由律師代理出庭向法官當面陳述。在這種情況下,法院簽發前期禁止令的可能性將極大地降低,并有可能提前撤銷臨時禁止令。一旦臨時禁止令被解除,原告就失去了對被告方賬戶的控制,這樣被告可以站在一個比較有利的位置和原告談和解。

第三,傳票中規定21天應訴,如果不應訴的后果是什么?

在第一個重要日期過去后,第二個重要日期是對原告的訴狀提出答辯的截止日期。在過了答辯截止日期之后,如果被告不出現,原告會向法院提交動議,要求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如果被告逾期一段時間后不出現,法院在原告的請求下就極有可能做出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可能導致法院批準原告所有訴求,包括將被告賬戶上的資金部分或全部賠償給原告。由于原告一般會提出故意侵權的主張,缺席判決有可能導致幾百萬美金的賠償金額。

看到這里,很多商家可能會問了,我只賣了幾十塊錢,甚至幾塊錢的小東西,為什么要賠幾百萬美金?這個就跟美國的商標法有關。

美國商標法規定(15 U.S. Code §1117 (c)),對于使用假冒的商標的買賣,或邀約,原告可以在判決時要求法院對于使用每一個假冒商標的每一種類型的產品判處不少于1千美金不多于20萬美金的賠償來代替原告實際的損失(“statutorydamages”)。而對于被判故意侵權的行為,法院可以將賠償提升到兩百萬美金。因此,原告主張對于故意侵權行為判處2百萬美金的賠償金,是符合美國商標法的規定的。

對于普通買家而言,最直接的損失往往是經營賬戶上被原告控制的金額全部賠償給被告。除經濟損失之外,缺席判決也會導致商家運營的網店被永久性關閉。

第四,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將損失降到最低?

首先,在被訴后,中國網商第一步應衡量是否聘請律師代表參加聽證會,將禁止令解除。對于一些大商家而言,由于經營較大,每日進賬較大,那么賬戶在整個訴訟過程被凍結將對商家的運營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商家最好盡快聘請有經驗的美國律師代理案件并參加聽證會,到法院陳述理由,將禁止令解除。一旦禁止令被解除,商家網店的經營在訴訟過程中不會受到影響,同時也能夠在談判中處于相對優勢的地位。

對于比較小的賣家而言,從時間和金錢的成本上考慮,可能會選擇不參加聽證會。對于這樣的被告,需要盡快與原告方聯系開始談判程序,用和解的方式讓原告方撤訴而將賬戶解凍。在談判中,應注意不要一味求和。而應聘請美國專業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對方的漏洞,與對方談判,為已方爭取有利條件。如果直接向對方求和,對方往往會要求在扣押賬戶中大部分金額的前提下撤銷案件。如果商家銷售仿制的數量較少,并且沒有故意使用對方品牌的證據,或只是商品圖形,形狀有些雷同等情形,由律師與對方在商標法上進行論辯,將和解的金額壓低是很有可能的。有些案件和解金額可以壓低到賬戶被凍金額的20%,甚至以下。?

當然,從根本上來說,中國商家應盡量避免銷售假冒知名商標的產品,或避免銷售近似商品,以避免或減少在此類訴訟中成為被告并賠償的可能。同時,在進行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中國商家也應事先做好功課,建立起一些防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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