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下午。我有時間,看著大女兒書房凌亂的樣子。又看不下去,動手開始整理。把之前答應過她,不隨便動她書房的承諾給忘了。花了一個半小時,書,雜志,試卷,本子都分離好,分類隔離好。
自我感覺書房明亮整潔了。
大女兒晚自修回到家。一進書房,發現我整理后。馬上說:媽媽給200元。 我一開始還覺得奇怪。女兒說你上次答應的,不動我的書,又忘記啦。這次200,下次再動就500。
女兒就我整理書一事,要求道歉。
身為母親的我,內心有想法。我是為了你好,為了房間整潔,為了...。都是出于自己的理由。但孩子領情嗎?她說書房是她的私人空間,不能侵犯。你覺得整潔了好看,但我找不到東西了。之前是亂,但我清楚東西在哪。所謂的亂是你看不下去而已。
我意識到,又是我以自己的想法感受,去給到孩子。 我跟孩子道歉,媽媽不應該沒經她同意,整理她的書。 跟孩子提出,后續書房的整潔要加強,她自己要定期整理。她也答應了。
此事讓我反思。第一若是孩子小時候,第一估計她不會反叛,也喪失自主性。媽媽為你好,剝奪孩子自己動手的機會。第二,家長總是從自己的思維出發。沒站在孩子的立場。整理書房只是其中一件事。生活中其它事也得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