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敏杰? 任一英? 原創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了需要層次理論,其核心是需要層次論和自我實現論。
馬斯洛把人的需要,從低到高分為五種層級,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實現需要。
馬斯洛認為,人的一生都在希望著什么,因此,人的需要沒有止境,極少達到滿足的狀態,當一個需要得到滿足或部分滿足時,又產生了新的需要,而且很多需要可能同時出現,只是有些需要占優勢地位而已。
通常情況,人的需要按某種優勢等級,依次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遞進的自動排序,但也有例外。
人的所有需要中,生理需要雖然處于最低層級,卻在所有需要中占絕對優勢,對于一個長期處于極度饑餓狀態的人來說,安全、愛和尊重的需要都是無用的奢侈品。
也就是說,對每個人來說,填飽肚子絕對是放在第一位的問題。
馬斯洛在對自我實現者進行研究后,發現他們有下列優良的人格特征:1、完整準確地感知現實;2、接受自己、他人和周圍世界;3、內心生活、思想、行為坦率自然;4、以問題為中心,不以自我為中心;5、有獨處的需要;6、有獨立自主的特質;7、有高峰體驗;8、接受并欣賞新事物且不厭煩平凡的事物;9、幽默感;10、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11、謙遜并尊重他人;12、有明確的道德標準,能區分目的與手段;13、富有創造性,不墨守成規;14、熱愛人類并具有幫助人類的真誠愿望;15、有批判精神,不容易被社會誘惑。
從馬斯洛的研究結果能夠看出,健康人格以及優良人格特質,與人的需要是否得到滿足相關聯。
因此,要培養孩子健康乃至優良人格特質,父母應當研究需要層次理論,并運用于家庭教育。
父母把需要層次理論運用于培養孩子的人格品質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判斷孩子需要的正當性
孩子的有些需要是正當的,有些需要并不正當,還有些需要介于正當和不正當之間,這就要求父母,要在分析判斷的基礎上,滿足孩子的正當需要,否定不正當需要。
以孩子飯前吃零食為例,孩子飯前吃零食,會影響正常就餐,長期在飯前吃零食,因不能攝入人體需要的物質,還可能影響生長發育。因此,飯前吃零食就缺乏正當性,也通常遭到父母反對。
但是,如果父母知道孩子上一餐按正常食量進餐,下一餐自己又還沒有做好,孩子又確實處于饑餓狀態,適量吃點零食,就是正當需要。
二、判斷孩子需要的合理性
孩子的有些需要是合理的,有些需要并不合理,還有些需要介于合理與不合理之間,這就要求父母,要在分析判斷的基礎上,滿足孩子的合理需要,否定不合理需要。
以買衣服為例,衣服既有保暖功能,還有裝飾功能,人們常說“人靠衣裳馬靠鞍”,就是指衣服的裝飾功能。
在孩子的審美能力形成之前,父母買什么衣服,孩子就穿什么衣服,父母與孩子不會產生分歧。
當孩子具有一定審美能力后,就可能有自己的主張,有些父母認為很好看的衣服,孩子不一定喜歡,而孩子認為好看的衣服,父母也可能有不同看法。
因購買衣服產生分歧,有些父母會妥協,而那些堅持自己的看法的父母,會讓父母和孩子都感覺不愉快。
其實,當父母認為孩子應當購買衣服時,說明購買衣服具有必要性,因款式產生分歧,只涉及款式的合理性。
事實上,孩子想買的衣服,只要跟大眾的審美標準差異不大,讓孩子自作主張,就是滿足孩子的合理需要。
三、力所能及滿足孩子需要
每個人都有無止境的需要,孩子也不例外,成年人在需要和是不是能夠得到滿足之間,一般能夠自我克制。而那些實施盜竊或搶劫等犯罪行為人,通常與不能克制自己的需要具有關聯性。
孩子在自我控制能力養成之前,他們對自己的需要,不會有意克制,有時還會蠻不講理的強迫父母滿足其需要。
以買玩具為例,家里有了類似的玩具,他們可能要求父母再買,才買了新衣服,看到更漂亮的衣服,又要買。
遏制孩子的購買欲,是很多父母傷腦筋的事,因為每當孩子提出要買東西時,父母一方面擔心,如果不滿足孩子的需要,可能傷害孩子。另一方面還擔心,如果購買孩子要的東西,是否會滋長孩子不斷膨脹的物質欲。那些經濟能力稍差的父母,還得盤算自己的承受能力。
父母要處理好這個問題,一方面要判斷孩子需要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另一方面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做出最終決定。
四、預判并滿足可能的需要
孩子隨著年齡增長,不會把所有需要都告訴父母,但并不表明孩子沒有需要。
以更換手機為例,現在的智能手機通常兩年會換代,孩子的手機已經用了三年,很多同學都換新手機了,孩子也想換一個,擔心父母不同意,就沒有提出來。
父母有一天說自己的手機經常卡頓,想換一個新的,孩子就鼓動說:“你那個手機早就該淘汰了,我們好多同學都換新手機了”。
當父母聽到孩子鼓動自己換手機的話,至少這個時候知道孩子也想換手機。
其實,細心的父母,在孩子鼓動自己換手機之前,就會主動關心孩子是不是希望換一個新手機,因為他們能夠預判孩子有換手機的需要,而不是等到孩子提出要求,才去滿足孩子的需要。
換手機的例子,并不是讓孩子趕時髦,父母要清楚,融入社會生活的孩子,可以不是引領潮流的人,但也不能成為與潮流相差太遠的人,否則對孩子的人格形成會產生不利影響。
當然,是否給孩子換新手機,父母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孩子的需要,綜合判斷后再下結論。
五、判斷是物質或精神需要
孩子可能提出一些看起來不合理的物質需要,父母不能簡單的認為,是孩子的物質欲在膨脹,因為物質需要可能是一種表象,背后隱藏著精神需要。
因此,對孩子的有些物質需要,要透過現象看本質,洞悉孩子想要購買東西,究竟是為了滿足物質上的需要,還是滿足精神上的需要。
前面討論的,孩子在購買衣服時,要求選擇自己認可的樣式,孩子手機的基本功能還能使用,卻希望更換新手機等例子,背后隱藏著的都是孩子的精神需要。
鑒于此,父母在運用需要層次理論培養孩子的人格品質時,要認真觀察和充分理解孩子的需要,同時,還要預判孩子可能的需要,因為父母能夠讓孩子得到滿足的需要,對孩子來說,不過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和歸屬需要、自尊需要。這些需要,只有通過外部條件才能得到滿足,也被稱為“匱乏性需要”或“缺失性需要”,孩子的這些需要得到了滿足,才可能向自我實現的需要去發展。
其實,關于人的需要這個問題,中國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管仲就提出過:“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思想,雖然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管晏列傳》中,把“則”改成了“而”字,但是,這兩句話的核心思想并沒改變。他們都認為,糧倉充實、衣食飽暖,榮辱的觀念才有條件深入人心,人們才能自發、自覺、普遍的注重禮節、崇尚禮儀。
由此也可以看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與管仲和司馬遷在理解個體的人有哪些需要時,他們的思想是一脈相通的。
因此,父母要清醒認識到,當孩子提出正當需要或合理的需要時,當孩子提出父母現在能夠滿足的需要或力所能及能夠滿足的需要時,都要毫不吝惜地及時給予滿足,這樣才有利于培養孩子健康的人格品質。
當然,父母滿足孩子的需要,也要把握相應的限度,不能無休止滿足孩子的需要,因為孩子對事物的認知能力畢竟有限,無限度滿足孩子的需要,就是溺愛,反而不利于培養孩子健康的人格品質。
眾所周知,父母非常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身體是否健康,除先天因素外,與父母提供的物質生活條件具有一定關聯性,但是,健康不僅是身體健康,還包括心理健康。
現實情況是,有的父母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比較忽視,或者關注不夠,還有很多父母,根本不清楚怎樣去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其實,心理健康,與一個人的物質生活滿足程度同樣具有關聯性,比如穿名牌、吃美食等,也就是說,當物質滿足變成一種精神滿足時,已經脫離了物質需要的范疇。
心理學的研究認為,孩子從出生不久就有心理需要,顯然,心理健康只能在家庭生活或家庭教育中完成。
學習需要層次理論,不僅能幫助父母了解和理解孩子的需要,還能指導父母從哪些方面去滿足孩子的需要。
即使父母不學習需要層次理論,如果能夠想清楚自己是孩子時有哪些需要,通過換位思考,也知道自己的孩子有哪些需要,以及怎樣滿足孩子的需要。
父母如果將需要層次理論運用于家庭教育,是一種理論指導下的實踐活動,如果父母還能從實踐中總結出相應的經驗,在理論和實踐的相互作用下,就能培養出人格品質優秀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