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義,言可復也。恭近于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感悟:這一章看了四家注釋仍不得要領,感覺前后邏輯混亂,無法理順思路,無法迫使自己接受。
于是,請教身邊的學者。一交流,清晰了。
如果你對他人的承諾是道義之承諾,那么你是值得也是應該去信守、去兌現的。如果你對他人的畢恭畢敬是合乎禮儀的,那么你的舉止是不會被認為是可恥之行為的。即便彼此不是親人的關系,也是可以勝似親人的。
這里告訴我們,一諾千金有前提;恭敬不必避嫌疑;并非只有血濃于水。處事遵循禮儀道德,就可以大膽去做放心去習。
這一章讓我學到辯證法、學無止境、敢于質疑、多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