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擇偶觀念是孕育“剩女”的溫床
“男高女低”擇偶觀念表現形式為“女向上”、“男向下”。男人擇偶標準“向下”,女人擇偶標準“向上”。既是男強女弱、男主女從、男尊女卑觀念的擇偶要求,是它的結果與保證。“男高女低”擇偶觀念就直接保證了男強女弱、男主女從的夫妻生活模式,對外顯示是男尊女卑、男外女內,男子漢掙錢養家糊口,女人生兒育女、操持家務,呈現一幅其樂融融的大丈夫與妻賢子孝的圖景。
“男高女低”擇偶的結果就是:甲男配乙女,乙男配丙女,丙男配丁女,丁男與甲女被“剩”出來。
“由于男人擇偶向下,其社會地位越高,可以選擇的范圍越大,所以成功男人一般不會找不到配偶,他們是擇偶市場上的香餑餑;女人擇偶向上,其社會地位越高,可供選擇的男人越少,她們就成為“剩女”。相反,中等條件或條件較差的女性在婚戀市場上還比較搶手;條件差的男性則無人問津、被愛情遺忘。因此,“男向下”、“女向上”的傳統擇偶模式帶來優男被人“搶”,優女被“剩”;中女差女有人愛,差男無人理。導致出現兩極分化。這無不告訴人們,做男人要做優男,做女人要做中女或差女。一部分女人找配偶難,也有一部分男人陷入困境,這是個矛盾,又是現實。
“剩女”被“剩”有兩種類型:主動型和被動型
主動型者條件好、要求高,自己把自己推入“剩女”行列,她們被“剩”是自己造成的,她們按照自己的高標準設定交往圈,可供選擇的范圍不斷縮小,慢慢地,在不經意中自己成了“剩女”。
被動型的是由家庭與自己的職業造成的,“三高”女人其本身就嚇退一大片男人。女人優秀使男人不敢問津.
女性主要承擔著人口生產與相應的育兒、家務勞動,今天的女性同時從事著社會生產勞動。女性根據自己在物質生產中的社會價值建構了理想的婚姻模式,而時下的婚姻家庭文化相對物質生產文化變革滯后,“剩女”們對婚姻家庭文化變遷的滯后性認識嚴重不足。她們把自己在社會生產中出類拔萃的表現和社會認可帶到婚姻家庭領域,簡單地認為社會活動的優秀理應帶來婚姻的理想。但父權社會視家庭外的勞動是社會生產,家庭內的勞動是個體的和私領域的生產。當今主流文化對兩種生產價值的認定幾乎完全延續父權文化,對于女人來說,物質生產領域的出類拔萃并不能換來婚姻家庭的同等價值。這是因為,社會生產領域經過文化變遷,男女基本上實現了平等;而婚姻家庭領域文化變遷滯后,或者說婚姻家庭文化很少變遷,在家庭中基本上仍然是一種男權文化的父權制。父權文化只認定男人女人關系就是男尊女卑、男主女從。所以婚姻家庭領域并不將“三高”女人認定為“好女人”,并且相反,“三高”女人有損男人養家形象,有違傳統模式,有傷男子漢的尊嚴。這就使在社會生產領域優秀的女人,在婚姻家庭領域被大大貶值。而“三高”女人們則拋棄了父權文化,她們將自己在社會上的優秀狀態帶進婚姻領域,認為自己社會價值高,婚戀價值也必然高,這種觀念為父權文化所不容,這就使她們在婚戀市場陷入困境。
如果說父權文化能夠接受社會領域的男女平等,那么它至少會竭力保住這最后一塊領地———婚姻家庭領域的男性主宰地位。這就必須保持“男高女低”的擇偶模式,男大女小的婚配年齡,保證男人一家之主地位。“剩女”們只能順從“男高女低”婚配模式,可是比她們優秀的男人何處找?“剩女”們還有一個心結:不甘愿在婚姻家庭中處于從屬地位。在當今的文化下,她們即使進入了婚姻圍城,遲早還是要走出來的。因為她們不妥協于父權文化,就只能被無情地“剩”出來。如果她們曾進入婚姻圍城,離異或喪偶后也會慶幸自己的解放,高興地加入“剩女”行列。如果不愿加入“剩女”行列,死守著“女高男低”的死亡婚姻,就有可能種下“禍根”。
男權文化的語言圍困將優秀女人劃入“剩女”之列
“第三性”的說法將女博士“二度他者化”,將她們從“第二性”的女人群體中排除出去,成為比“第二性”還低人一等的“第三性”。女博士不僅是女性群體中的佼佼者,而且與絕大多數男性相比,她們也優秀許多。當“男強女弱”傳統價值觀受到挑戰時,“第三性”、“剩女”實質上是那些外表強悍、內心虛弱的男人的一種話語應對之策。以男性為本位的社會,權力者掌握著最大的話語權,通過語言將優秀的女性打入冷宮,從女性群體中將她們排斥出去,達到孤立優秀女性、埋葬優秀女性的目的。有人恰如其分地指出,“第三性”是語言實施的性別圍困。
男主女從的社會主流語言的實質是男性話語系統,它竭盡排斥女性,造成男性地位中心化和女性地位的邊緣化。“第三性”、“剩女”就是男權文化觀念的最好體現。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