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看到這句話時《他人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利他便是利己》,心中老覺得怪怪的,卻又說不出哪里怪!?
于是,我便試著作拆解,看看,能解出個什么樣的名堂出來?
好,練刀,開始…
先作標注,逐一割離!
【利『他』】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利『他』】便是【利己】;
當『他』可以是指對著寶傳我時,
而且,
〖我們〗當中也沒有寶傳我時,
正因為,
寶傳我并不想〝被強迫〞地倂入〖我們〗里頭,
于是,
原話,便成了…
【利『寶傳他』】是〖非寶傳的我們〗之所存在的意義,【利『寶傳他』】便是【利己】。
問題是,當寶傳我,沒錯,就是寶傳我本人。
當我覺得我并沒有被〝那個說這話的人〞給利益到時,那個自以為【利己】的人…竟是個真沒利益到寶傳我本人的人,那么,他是不是就失去了他之所以存在的意義了呢?
再者,在還原了以上的話的本義之后,依本義論處,說著該話的人,他是不是正在講著一個自相矛盾的話語呢?
話要是指涉到『他』時,任何話都可以變得相當高大上…高大上到可以不用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但說到『寶傳他』時,『寶傳他』不也包涵在『他』里頭嗎?
可寶傳我一點也不高大上,而且還是相當實際的活人。
一旦他要為實際負責時,這時,話可就不能隨便亂講了。
就像,艷紅她懷孕了,但我可真無法負責,因為,不是我下的種,而是特定的他所下的。
此外,我也不敢用〖我們〗這詞,免得被其他男人打。
如此一層一層地抽絲剝繭,終于發現…話不可這么說。
現在,已可確定原話有疑義,為了避免疑義,我個人會作這樣的調整。
《利己與利他,往往在符合己彼終極利益作為大前提的條件下,兩者才可以互通。而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互通的》
接下來的,最難的問題則是…什么才是符合己彼終極利益的具體條件?
哇,這就真的很難很難的了!
話又說回來了,當我體現出了這個很難很難被發現的鎖定點之后,這就是可以集中精力去打的魔王了,魔王被干掉了,關就破了!至于,凡屬非鎖定點以外的其他點,因為難度太低,所以差不多都已經被我排除了,因此,后續的高手玩家,就不用再花時間在那些無謂的點上虛度光陰了,不用再花時間打那些打不盡的小蒼蠅了。
而這個發現的始作甬者是誰?嘿嘿,可不是寶傳我喲!
而是那位最初提出《利他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利他便是利己》的人喔!
真的,這才是最先要感謝的人哪!
原來呀那話…那還真不是自相矛盾的哪!那可真是另一種提出疑情的形式。還好,那個〝形式〞被寶傳我給看出來了!而又被我直入內涵了的!哈哈!
所以,只有真看出來的人,才能給出真實的感謝!謝謝咯!
相對的,只要心中涌現的不是真實的謝忱,那么,那就是沒看出來,而真是在假裝的,當然,這就包括那種麻木不仁已久的,那樣的人就更難辨識了的!就算他那感謝被他表現地有多么〝真實〞!?
而這,正是所謂的〝只為分明極,翻令所得遲;早知燈是火,飯熟已多時〞的最佳寫照啊!
的確是,真是所言甚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