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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天時間,終于讀完了《太陽黑子》這本書(電影:烈日灼心),讀罷這本小說,總感覺心上有什么東西揮之不去,沉甸甸的,壓的我喘不過氣來。我也不止一次的問自己,如果我是伊谷夏,會不會也幫他們掩蓋行跡,幫他們逃脫,我想了很久,發現我會??墒俏矣謫栕约?,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呢,如果我是受害人呢?我會原諒他們嗎?我同樣想了很久,發現我不會。是的,就是這么矛盾,罪與罰,一直都是個矛盾體。
故事發生在1988年8月19日,福建西隴市發生了一起宿安水庫強奸滅門大案,五人被殺,警方經過多方排查,發現作案人有三名,但是因為現場遺留的痕跡太少,此案隨即成了懸案,三名作案人負案潛逃。十多年后,的哥楊自道、協警辛小豐、魚排工陳比覺三人共同撫養著棄嬰尾巴,尾巴的生日是8月19日,每年的這一天,三個男人都會給尾巴過生日,也會偷偷的在公園里祭拜。
協警辛小豐堅韌勇敢,每次出警都沖在最前面;的哥楊自道樂于助人,的士公司經常各種表揚信 ;魚排工陳比覺喜愛天文,吃苦耐勞,最為疼愛尾巴。他們拼命工作,低調做人,他們干著最低等的體力活,生活中沒有女人,也沒有朋友,三個人相依為命,為尾巴的心臟病手術傾盡全力,謎底是什么?也許你已經猜到了。對,他們三個就是那起滅門慘案的元兇。十多年前的暑假,他們三個到宿安水庫玩耍,在那里遇到了度假的一家五口,陳比覺被那家人的房子所吸引,走了過去,楊自道被黑色凌志車吸引悄悄溜了進去,然后辛小豐又被剛沐浴完的女孩吸引,于是,一切都亂了,強奸過程中,女孩心臟病發生死亡,驚慌失措的三個人,來不及細想,為了掩蓋痕跡,一并殺害了女孩的父母和外公外婆,然后消除痕跡,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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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來,他們背負良心的譴責,活在社會的最底層,走在陰影里,見不得陽光。他們盡自己的所能贖罪。辛小豐曾經救過刑警隊長伊谷春,楊自道曾因幫助別人被砍成重傷,他們傾心對待尾巴,只因尾巴的生日是8月19日。他們把做的每一筆好事都記錄下來,以此求得心里的寬慰。當然他們也希望活著,即使活的再卑微,他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去自首,他們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贖罪。故事的最后,他們三個其實有機會逃走的,但是他們選擇了承擔,用他們的話說:“太長了,太煎熬了,我們都在等這一天。”三人隨即被捕,被注射了死刑。
這是一起罪與罰的對決。作者須一瓜告訴我們,這個世上有這么兩種類型的好人:一種是陰暗的好人,一種是有罪的好人,他們都是在贖罪,但是方式截然相反。一種用愛來贖罪,辛小豐,楊自道和陳比覺他們,雖然罪惡滔天,卻每天都在用自己的能力贖罪,而兩一種用恨來贖罪,就像房東卓生發,他因為多年前的一場火災,失去了家人,和一只狗為伴,火災發生時,他只顧自己,沒有救助在大火中的家人,從此他的心里充滿了罪惡,但是同樣是心里充滿了罪,他卻熱衷于發現別人的惡,只想證明每一個人都比他更惡,依此來寬慰自己曾經犯下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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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些有罪的好人,到底應不應該給他們一個生的機會呢?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個問題也讓我想起了東野圭吾的小數《虛無的十字架》,同樣是殺人犯,這本小說里的罪犯,至死也沒有認識到自己犯下的罪有多嚴重,為逃避責任編織各種謊言,他最后之所以放棄上訴,只是因為他覺得“太麻煩了,懶得再上訴了。”所謂的“罪”與“罰”,究竟本質為何?是讓犯人聽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脫?還是讓他重返自由社會,但用盡一生贖罪?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視為懲罰,至死都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我個人的觀點,生命值得敬畏,每一個人奪取了別人性命的人,都應該付出代價。法律需要尊重,沒有法律,社會就會失去秩序,我們就會淪為動物。但凡有罪的人,不管他們自我救贖多久,都是需要通過法律,給予公正的裁決。但是對于這些用愛贖罪的人,是否考慮給他們一次機會?畢竟法律的目的也是為了震懾和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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