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
福貴的一生,親手送走了自己最愛的親人。每一個最愛的親人都真正是他自己親手送走的。
讀這本書時我還在上課,幾次差點情緒崩潰要哭出聲。越來越敗落的家庭,一群人慢慢變成一個人。私以為福貴是孤獨卻頑強的。對他的第一次打擊便是家珍的病,后來便是有慶的去世,而后鳳霞出嫁遇到好丈夫其實對他來說是一種安慰,可誰知道,鳳霞也在同一家醫院離開了。后來便是可憐的二喜,最后連孫子苦根都從自己身邊消失了。白發人送走了一個個黑發人,沒有經歷過生離死別的人真的感受不到這種痛苦。
其實這部悲劇中還是有正能量的東西的。
譬如福貴的堅強。福貴親手埋葬了自己的親人,一個一個埋葬。試想一個心理不夠強大的人,怎么能接受連續多個打擊?怎么活到了最后?
譬如小說中的兩段感情。一是二喜與鳳霞的愛。二喜與鳳霞手牽手回村,鳳霞難產,二喜說“我要大的,他們給了我小的”。二是福貴與家珍的愛。年少福貴的不懂事,總想逃避家,可后來才發現,家才是自己的避風港。在外閱女無數最終發現,妻子才是自己最應該疼愛的人。家珍病重與福貴回憶時曾說道,“你回來就什么都好了”。家珍求他們今后不再分開,說了這輩子最動聽的情話——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給你做一雙新鞋。
整部書看下來,心情實則是十分壓抑的。
“我知道黃昏正在轉瞬即逝,黑夜從天而降了。”
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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