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一半是迷茫,一半是繼續。

? ? 最近讀的《誰的青春不迷茫》中,劉同曾寫到過這么一段文字。

“2004年

我23歲,那時的我認為:

一切都會好的

因為年輕,所以沒有選擇,只能試試。

要把快樂放在外面,失落放在心里。

無疑我是一個靠理想生活的人,同時我又不是一個有安全感的人,每天生活在危機周圍,誠惶誠恐。

生命太渺小,幸福卻太觸手可及,但是沒有誰能夠去好好的珍惜。”

圖片發自簡書App


而恰巧,

2017年

我也23歲,這時的我認為:

生活中的一切皆沒有想象中的美好。揭開現實本來的面目,讓我對生活開始畏懼與迷茫。可是生活如同滾輪,并不會因為我的錯愕而停止前行的步伐。

因為年輕,所以沒有選擇的余地,所以之前只身前行。

生活讓我開始明白,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所以別在別人面前重復的叫囂著你對生活中一點小事的種種不滿。

興許真的是現實讓我有點措手不及,所以我開始覺得生活是周而復始,乏味,甚至有了想要放棄努力追求理想生活的想法。

在某段時間里,我開始追尋不到任何可以說服自己繼續努力的理由。不知道自己努力了這么久到底是為了什么。

人在脆弱的時候,一個敏感的詞匯都會在心海里掀起一場颶風。

一生中真的需要很多個路人甲乙丙丁,用他們的行為詮釋著“活著是為了什么!”“我都這么努力生活,你有什么理由放棄?”

會有那么一天,會恍然大悟。

當初的努力是為了未來,而撐起未來的是一個名叫“理想”的詞。因為我們都是靠“理想”生活的人。

所以,就算生命十分渺小,生活略顯無趣。但別放棄追尋幸福的權利。

前幾天在朋友圈看到一段文字:

“其實生活中能夠讓我們開心的,往往都不是特別大的事。

就好比

剛好趕上的公交

突如其來的涼爽好天氣

以及即將來臨的周末”

其實,生活還是有幸福可言,而幸福還是觸手可及的。有時只是太過于沉浸于瑣事,忘記了把握幸福。

23歲的自己,

幸福就在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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