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提交了離婚審請,但不知道準(zhǔn)前夫是真的不在乎我,離婚也無所謂;還是覺得我和他離婚只是耍小性子,根本沒那個能力離開他,認(rèn)為我始終是“他是人”;抑或是遲鈍,意識上知道我要和他離婚了,感覺層面卻沒跟上。
總之,他在我面前,談起離婚這件事時,竟十分嬉皮笑臉,好像它只不過是個沒什么了不起的玩笑。
經(jīng)歷了兩天的“穩(wěn)當(dāng)”之后,今天晚上他又出去了。審請離婚時,要用到身份證,他的身份證放在我包里。
剛才他來拿身份證時,十分小心翼翼,生怕被我察覺似的。但是,拿身份證去干什么,你以為我不知道?即使都走到這一步了,他仍是如往常那樣,要背叛我,還要瞞著我。
之前,我還認(rèn)為他其實也很可憐,但那一瞬間,我真的覺得他很惡,我很受傷,我真的被傷到了,這段婚姻給我的傷害太大了。
為什么要有冷靜期呢?如果不是萬不得已,誰走這一步哎。希望趕快渡過這一個月,換了證了事。
人生不易,今后要愛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