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在人漫長的一生中學會不討人厭是件比學會如何討人喜歡更重要的事情。
這兩年接觸旅游業,說實話并不算多喜歡,因為本性不算是多喜歡跟人打交道的。但還是不得不承認學到許多,例如一些還算是通用的識人本領。
從跟人交往來看的話,愛吹牛逼的人大多數內心脆弱(kong xu),且對現實不滿。性子急躁的人多半不讀書;目光堅毅的人善思考;避之不談童年及父母的人內心多半比較冷漠……從外表來看的話,愛背雙肩包的男生多半情況下要么是學生要么是做IT或設計的;喜歡在男人面前抽煙的女人內心比較缺乏關注;大濃妝女生通常缺乏自信(或是素顏真的不能看)……不詳說,畢竟重點不是這個。
在這兩年里打比方說我遇到了一千個人,有質量的人占不到五個。這個“有質量”的要求不高,就是指那種不那么惹人討厭的人。
也打比方說吧,我可以接受你在公共場所抽煙、拖鞋、講段子、秀恩愛,但是有小孩的時候請不要抽,腳臭的請不要拖鞋,有老人的時候不要講黃段子,恩愛點到即止。但是絕不能忍受你在公共場所大聲說話、吐痰、在不經過人同意的情況下隨意觸碰別人的東西……
其實講了這么多,重點已經出來了。所謂的不討人厭也就是懂得為別人著想。
我也不大明白怎么樣才能成為一個讓人人都喜歡的人,要求太高了。因為大家標準都不一樣,你不可能做一個人人都喜歡的橘子,畢竟有的人他就是喜歡香蕉、桃子,他聞到橘子味都泛嘔。
但不讓人討厭總歸是比較簡單的,不管你家財萬貫還是一貧如洗,不管你學富五車還是大字不識,不管你美貌傾城還是長相平庸,一個善解人意的人,這樣的人就算不能贏得所有的人喜歡,至少也極少有人會討厭吧。
而且我相信隨著歲月一步步朝他走來,這樣的人只會越來越有魅力。而不是長成年少時自己內心所不恥的樣子。再者,當你真正成為一個不討嫌的人,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避免你被人輕視而不自知。
我這個人比較俗,所以不會一本正經的講道理,而且都是朋友們在看,所以說的也都是散話。若有三觀不正的地方,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