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有哪項運動可以毫不猶豫地宣稱自己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那一定是跑步,是馬拉松。在中國,這股跑步熱潮也正洶涌而起。只用了短短幾年時間,跑步就從完全跟時尚不沾邊的健身狂人小圈子,流行到了之前忙到沒空注意健康的大V圈,再逐漸擴散到各種相關圈子里。打開你的微博或者微信朋友圈,幾乎每個人都有一兩個經常跑步的朋友,跑步逐漸成為都市人日常生活的一種習慣。所以,盤點當下的時髦生活方式,跑步絕對算一個。
今天參加了跑騎手勢六的活動,整個路程大概26KM,半馬的路程,對于一個從來沒有參加過長途跑步和騎行的人來說,無疑是一次很大的挑戰,但是既然自己報名了,哭著也要走完。
下午4點多人員陸續到烈士園林門口,我騎車過去的,遠處看見一片彩色,估摸著找到組織了,先到的幾個人靜靜的等著,人員陸續到齊了,大概4點50的樣子,由領隊莊瓏帶我們做了一下熱身運動,感覺回到大學上體育課的的時代,由體育老師帶我們做熱身,哈哈,好吧,回到年輕的感覺真好。
做好熱身運動,打開跑步的軟件,大家排成一列,LV姐姐帶頭,開始跑,我因為腿前天因運動過猛,造成筋嚴重拉傷,昨天連下床都困難,更別說跑步了,今天舒緩了一點。我準備跑跑騎騎車,朋友叫我別去,到時候肯定是雪上加霜,倔強的我,非要去不可。
我騎了一輛摩拜,在最后面壓軸,看他們勻速的跑著,大家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真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路上的行人都肅然起敬,老人,小孩都為之歡呼。我們四個女生(我,榮芳,辣椒,PO的同學)像銀河護衛隊一般,在后面和旁邊保護著這群跑步的運動健兒們。
路上跟他們聊聊天,時間過得很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不同點,跑得最輕松的是一位穿銀光色的衣服的中年寶叔,他說他上周剛參加青浦到浦東100公里跑,自己跑了50 公里,整整跑了八個小時。我頓時驚到了,在我的記憶中,跑馬拉松的人都是神,沒想到今天就看到一位了,他一邊輕松的跑著,一邊來回跑動給大家拍照,他說著今天的跑步對他來說是小意思。真是佩服,我頓時感覺自己好慚愧,幾乎從來不跑步,還一直想去健身房燒錢,今天又改變了我的想法,去健身還不如約神人跑步,健康又經濟!!
跑得路線來回折騰,我看大家跑得實在辛苦,有幾個人還背著沉重的包包,我于心不忍,想讓他們輕裝上陣,沒想到一個個小驢比我還倔,我買了幾瓶水和一些巧克力給大家供給,希望他們能順利完成這次跑步,也然我自己愉快的完成這段路,我覺得,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開心就好,我也偶爾做做公益,都是一些看不到的人,今天幫助身邊的有緣人,看到他們開心,我也很開心。
一路上大家相互照應著,有需要幫忙的大家都主動熱情的出手相助,讓我感覺到溫暖,在下地下室的時候,我扛不動自行車,是小寶幫我幫我搬上搬下,他自己跑步都那么辛苦了,還要幫我搬,實在心里有一絲小小的感動。
路上我們走走停停,偶爾合影,大家滿身大汗,我感受到大家真的是熱血男兒,我不由得把自行車放在一邊,開始跑起來,因為腳筋拉傷,我不敢快跑,一個人在后面慢慢的跑著,偶爾遇到紅燈,前面的人停下來,我也慢慢的跟上,到了最后兩公里,我實在有點撐不住了,腳步明顯慢下來,肚子也開始疼起來,還好,勇往直前和苦丁茶還有一個穿黑色衣服的我們四個墊后,苦丁茶說他這幾天也是腳很痛,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但是他還堅持在跑完最后一公里,我頓時非常欽佩他,真的很能吃苦,最后一公里,我繼續騎車,慚愧啊!!
?第一次參加這種活動,在我看來,相對于一些其他運動,跑步本來是種最孤單的行為,但因為社交平臺的加入,使它成了一項群體追求,甚至改變了城市氣氛。
村上春樹在他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這本書里談到這項運動的好處:“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
也感謝LV 姐姐組織這次活動,因為她讓我體會到了團體跑步,讓跑步變得不再單調。
最后,曬一下小伙伴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