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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去了商業街,買了衣服

試了一件,覺得很喜歡,小d也看中了,我就讓給了她

這種事情沒必要計較了,衣服嘛,總會有其他好看的

雖是這么想,但心里還是不舒服,畢竟是蠻喜歡的東西

突然想起來大二那年有個課堂報告,我們這一大組覺得我和她寫的東西最好,但是到底誰去課堂展示呢?我說讓大家選一個吧,她就說她去,我當時震驚了,但也沒說什么

我其實不會爭取什么,什么東西都好像可以去讓,但是明明自己很喜歡,上次是被動的讓,這次是主動的放棄。

我不太喜歡和別人去爭去搶,大家不愿意做的我就來做,大家有人想做,我就退而求其次

我明白這種性格真的不好,因為自己明明很失落,包括上次的展示機會,包括這次的衣服,也說明小d確實很會爭取吧。

可能也是因為這些都不是我認為重要的東西

告訴自己,重要的東西不能讓給別人,要學會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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