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婉兮
舒淇的前半生,一點都不幸福。
我們都知道她的過去,熟悉她的情史。當作茶余飯后的八卦談起來,總是無限感慨。今天,她宣布成為馮德倫的妻子,意料之外,卻又在情理之中。我一直都相信,她最后一定能嫁給愛情。
這個16歲就離家出走的臺灣女孩,抽煙,騎機車,撞車,留下一身疤痕。沒讀高中,做兼職模特,被人勸說拍下裸體寫真,寫真集流到香港,被王晶看上,連續拍了幾部三級片。當名利都蜂擁而至時,她遇到了生命里第一個愛到死去活來的男人——黎明。
那時的黎明是如日中天的天王,舒淇的名氣不輸給他。可那名氣是用尊嚴與臉面都喪盡的方式來獲取的,對一個女人來說,無異于一生抹不去的污點。
對出身低微而又心懷大志的姑娘來說,高處的風景是要付出血與淚的代價才能觸摸到的。有人用勤奮、有人用智商,而如果這兩樣都缺乏,美貌與身體就會成為一個女人豐富且唯一的生產力。如果這兩樣都缺乏,那么另辟蹊徑也不是不可以,比如將自尊狠狠踩在腳底下,就像曾經的芙蓉姐姐和鳳姐那樣。而舒淇,利用了美色,出賣了身體,尊嚴也無可避免地散落一地。
代價便是在愛情里卑微至極。
當時,所有人都不支持他們的戀情。黎明不厭其煩的向所有人解釋:“我們只是朋友”,舒淇委屈的看著男友向全世界撇清他們的關系,忍受著瘋狂粉絲罵她不要臉,還要逆來順受地為他打掩護說:“我們不是情人。”
他的家人也不能接受一個三級艷星進門,強烈反對舒淇和黎明在一起,所以身份一直未被承認。到了最后,分分合合七年,兩人還是分道揚鑣。得不到祝福的愛情,注定無法完美收場。
你可以說這是被世俗眼光拆散了的一段好姻緣,但是站在黎明的角度,我相信普天之下沒有哪個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妻子曾妖嬈春光展現于天下人面前。他算不上渣男,她自然也不是壞女人,只是相遇太早,還沒等到時光將她身上的瑕疵雕刻成耀眼的花紋。
不夠好的時候遇見心儀的人,足以讓人抱憾終身。此時你唯一的選擇便是一步步強大,直到足夠好,那么上天,自然會再賜給你另一個良人。
2005年,舒淇與侯孝賢導演合作《最好的時光》,這部電影讓她捧回了金馬獎杯,舒淇激動流淚,擲地有聲地向過去告別:“我把以前脫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來了。”
其實早在1998年與黎明合作《玻璃之城》時,舒淇就已經開始一點點找回曾經丟下的尊嚴。從三級片轉向文藝片,一點點修煉雕琢演技,成為一個真正的演員,用演技而非身體去取悅觀眾。
是的,作為一個演員,只有演技的精湛才能真正得到人們的認可和尊敬。而身而為人,無論何時何地,只有靠一雙手一個大腦贏得一切,才是真正強大的開始。強大了,幸福自然也會來敲門,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我想到了鳳姐,最近剛剛關注了她的公眾號,其妙語連珠見解獨到著實令人刮目相看。當年那個自稱喜歡看知音故事會,被無數人諷刺丑人多作怪的鳳姐,顯然已經以鳳凰網主筆,知名公眾號主活出了一個全新的羅玉鳳。她與舒淇,兩人一妍一媸,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卻都在自發地丟棄尊嚴后,又積極主動地將它撿了回來。不同的是,舒淇脫的是衣服,鳳姐丟的是臉皮。
這是個笑貧也笑娼的年代,但不惜一切代價向上爬依舊為大眾的價值觀所不容,因此,尊嚴對一個人,尤其是女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畢竟,一個自尊自愛的女人,才更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離開黎明后的二十多年,舒淇陸陸續續和許多男星傳過緋聞,她和張震在《天堂口》宣傳活動上毫不避諱親密關系,手拖手秀恩愛,還曾被媒體拍到熱吻鏡頭,可惜,這段感情沒能開花結果,如今張震已有幸福的家庭。據傳兩人分手的原因,是張震老爸對于舒淇的三級片影星史不滿。
一句“你還不是娶了別人”,引來旁人多少唏噓。說到底,前后幾段無疾而終的感情,都與她曾經的艷星史難脫關系。
可若沒有那一段歷史,舒淇大概也不能成為今日的舒淇。幸運的是舒淇能夠在自尊掉了一地時及時回頭將它撿起,而非自暴自棄,所以今天,她能夠成為刷屏的幸福新娘。
事實上,和馮德倫的緋聞也已經曖昧不清傳了將近20年。這幸福,當然是愛情使然,但20年,誰又會懷疑是舒淇一步步努力找回作為一個演員、一個女人的尊嚴,才真正抓住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