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愛《老殘游記》。初次讀,是在大三的下半學期,那個時候,論文、實習各種各樣的事情接踵而來,整個人都是蒙圈的。實在受不了了,就跑去了圖書館。東逛逛,西看看,在書架上看到了它——《老殘游記》。書名里的“殘”吸引了我,本以為是說一個人四處游覽風景的游記。可翻開書看到第一頁,我的內心就受到了極大的震撼。“這老殘既無祖業可守,又無行當可做,自然饑寒二字漸漸地相逼來了。正在無可如何,可巧天不絕人,來了個搖串鈴的道士,說是曾受異人傳授,能治百病,街上人找他治病,百治百效。所以這老殘就拜他為師,學了幾個口訣,從此也就搖個串鈴,替人治病糊口去了,奔走江湖近二十年。”就,這樣,他在漂泊之中,遇人救人,遇事做事,亦是瀟灑地過了一生。我所震撼的是,他竟然能夠就這樣的去行走江湖了,沒有瞻前顧后,沒有猶疑不決,就是這樣簡單粗暴直接的做了。
我一直以為人就應該要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滿滿的,每一秒都應該要有意義。因為從小受的教育就是“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是很寶貴的,我們要珍惜時間,要做有意義的事。可是卻從來沒有人告訴我:什么才是有意義的事?為什么一定要做有意義的事?老師和家長只是告訴我們要好好學習,不能貪玩。好像在他們的認知里,玩就是壞孩子才做的事,好孩子是一直低頭學習寫作業的。直到看到《老殘》,我才曉得原來人的一生也可以這樣啊。不用每一步都去追尋什么所謂的意義,而是真正的去投入到自己的當下。他找到了,就去做了。喜歡,就去做了。
人吶,能說的清你走的哪一步是有意義的,哪一步是無意義的嗎?人生就在生到死這個區間內,步步衡量,處處小心,不累么?請仔細的審視你自己,你堅持到現在,時間最長的愛好是不是自己真正喜歡的?一定是。只有是自己真正喜歡的,才是堅持最久的。
我是在上了大學后才慢慢地開始讀各種各樣的書的,文學、小說、散文和哲學等,很雜,也很亂。看書幾乎占據了我所有的業余時間,到大四畢業,讀書筆記寫了四大本。其實,我剛開始的時候,猶豫過。因為大家都在積極地參加社團活動或者班級活動,大學生活很豐富。我呢,只要是沒課,就去泡圖書館。對比之下,有些可憐。記得是在大一快放寒假的時候,我在圖書館里看書,腦子里突然蹦出幾個問題:這樣做有意義嗎?你放棄了玩樂的時間,本應是大肆張揚的年齡,卻在這里,有意義嗎?你能堅持的下來嗎?想這些,想的腦袋疼,還是想不出來。最后,可能當時年少,意氣風發,就霸氣的回答自己,想做就做,喜歡就行,現在條件剛剛好,此時不做,你是傻子嗎?能堅持就堅持,實在不行,就不干了唄。此處不留爺,自由留爺處。就這樣,我就慢慢的走啊,走啊,走到了現在。書,已經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到現在已經不想弄清到底是有意義還是沒意義,我只知道我自己在那個時候做了我最想做的事,至今引以為傲。
在正好的時候,拼盡全力做喜歡的事,無憾,亦無悔。此時,意義這個詞只是個累贅。人生,哪來那么多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