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如果簽訂了一個合同,約定A給B工作,每周工作,斷斷續續工作等
他們的關系是勞動關系嗎?
我們會這樣推理:
1勞動關系的認定條件是什么?——是不是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概括性總結?
2如果你滿足勞動關系的認定條件,那么你的權利義務必須適用勞動的權利義務關系
也就是說,有些約定無效
但是,我們明明看到這些約定就是滿足勞動關系的特征才認定為勞動關系的啊!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約定權利義務關系,主要的權利義務關系很類似某個有名合同或者很類似某個勞動關系——那么就認定為勞動關系
如何認定勞動關系?人身性、依附性、獲得報酬性等等認定為勞動關系
為什么是以這些來認定勞動關系?
法律用最主要的權利義務來認定一個法律關系
然后再具體規定細致的權利義務
也就是說,一個人提供勞務、一個人提供錢,長期工作——勞動關系
一個人提供勞務、一個人提供錢、短期工作——雇傭關系
不同法律關系如何區分的?
根據主體、根據主要的給付不同——錢的對價不同、根據法律關系客體不同來區分法律關系
認定某個法律關系?最主要的錢的對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