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上的紫羅蘭盛開了,毫不張揚卻有種超塵的氣質,只是你再也看不到了,你很難想象我現在就像一個遲暮的老人一樣躺在椅子上曬太陽的樣子。耀眼的陽光一路照射過來,仿佛一地日影金色的河流,傾瀉在這座小城里。刺眼的光,讓我的眼神也逐漸迷離起來。
我花了多久才徹底忘掉你?五年,還是十年?只知道很久,久到過去與你在一起的那些美好記憶都被時光割裂得支離破碎,再也無法拼合。而我也并沒有因為你的驟然離開變的頹廢,甚至對未來失去信心。我生活的很普通,我找到了一份清閑的工作,七點鐘起床,到路口買了兩個包子,有時候會喝上一碗粥,等9路公交車,到站下車,上班,干活,再到下班,吃飯,睡覺。我成了這座小城那么多風塵仆仆的人中最普通的一個,雖然賺的不多,但好歹溫飽有余。
只是不經意間我還會想起你,一個人喝粥的時候,等公交車的時候,與客戶坐在咖啡館眼神定格街上的時候……你曾說過你要和我一樣文藝的矯情的活著,就算說臟話也要說出散文的味道,你說你要把我的經典語錄抄在出租的每一個角落,連廁所也不放過,你說你要為路口的包子寫歌,你說你要每天都畫一副肖像,你說要和我到養老院跳舞,你等我們死了要讓別人把我們的骨灰撒到青藏高原一望無際的原野上……
我把你的名字刻到無名指上,帶戒指的地方:陽光。
我們總是工作到深夜,有時你會幫我換掉涼了的咖啡,或者是披件外衣,我疲憊的時候會靜靜的看你,對你撒嬌,對你笑。看你認真工作的樣子:眼神低垂,既有驕傲的凜冽,也有肅穆的慈悲。我幡然覺得慶幸,慶幸自己在尚懂得愛的年紀,愛到你。
我是太過理想化的一員,我以為,我會是你的福祉,你默認的軌道。但我似乎不能保證我們沒有錯軌的可能,那天你平靜了且堅定的告訴我,你累了,你不想再和我流浪,你試著去順從我生活的方式,可是你真的不快樂,你想要安穩,想要平淡的生活。
可那時我正沉浸在自己的強烈與激進中,我以為你只是一時沒想好,但你卻真的走了,趁我出門送東西的時間,走的干干凈凈。我花了很長時間找你,透過我認為你可能接觸的每一個人,直到最后都了無音訊。那一刻,我才驚覺,我終于失去了你。
接著,我挺茍且的活下來了,我把我們買的書和電子產品全賣了,每天聽溫和的夜曲睡著,我的胃病有些好了,找了份廣告公司的閑職,我按部就班,朝九晚五,我和這個小城所有來來往往的年輕人一樣,為人打工,看人臉色,我終于明白了什么是世俗,什么是平淡。
再后來,我升了一次職,沒漲太多薪水,如果你回來,會看到很多出自我手的廣告牌,或發到你手上絮絮叨叨的傳單,我再也不熬夜了,睡得很規律,我買了一口好鍋,總是蹲下來在地板上,煮一鍋湯,慢吞吞的喝。我幾乎不再和從前有任何瓜葛,除了有時接點私單換點酬費,我不再渴望自由,我不憤怒,不激昂,不悲傷,不追求毀滅。我溫順的生活著,緊跟外界的節奏,我發現我所有茫然求索的憤怒都用光了。
我到底比不上那些極致天才,極致瘋狂的設計師,我只能遙遠的,違和的愛著他們。我想我身上比憤怒更持久的,只剩下孤單了。
我生活的很平淡,也終于明白了。只有平淡的時間才能得以永生。
前不久遇到一位過去的朋友,唧唧歪歪說著從前的事,被時光篩去多余的傷情,那些模糊的記憶也被修復的圓滿可愛起來,我突然在某個時刻,希望你也在,倒不是為了什么,只是人越成熟老去,就越對故人有一種難以溯源的依戀。
現在,我也并不是一個人,我男朋友叫初晨,我們快要結婚了。
他和你不同,他寡言,隱忍,驕傲,我們總是相對無言的生活,我感激這沉默的相守,把多余的感情都剪去了,只留下最原始的陪伴。我們一起去過很多地方,也旅行也工作,說過各自以前的事,自然也包括你,初晨說,可能真的要閱人千遍,才會痛下決心讓自己相信愛情和生活一樣簡樸粗糙。
陽光,我從最年輕的時候開始愛你,直到今天,我的想念終于消耗殆盡。
我努力睜開眼睛,回憶也瞬間停止,只覺得眼睛被陽光照的一陣刺痛,眼淚奪眶而出,可是透過眼淚,我更清晰的看清了生活,看清了世界,這一刻,只是覺得,初晨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