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于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由于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能之運作,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而形成企業機制,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由于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為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
交易費用是指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后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花費的成本。這個概念最先由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生產成本之外引入經濟分析中。
舉個例子:
大牛燒餅店的老板大牛準備收購旁邊的報刊亭的經營權,他打算先禮后兵,先買了200元的禮品送給了經營報刊亭的老王,然后又花了500元請他吃了一頓大餐,在吃飯時表明了想要購買報刊亭經營權的事情。老王很痛快的答應了,最終他們協商以6萬元為收購價完成對報刊亭經營權的交易,這個案例中交易成本即為60000+500+200=60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