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這部小說是因為看了它的同名電影,最先是瑞典版,然后是美國版,覺得這個黑客女孩很有意思,于是產(chǎn)生了看原著的愿望。以我的經(jīng)驗來看,根據(jù)小說改編的影劇作品,在故事性上通常是不如原著的,這本書看完之后的感覺也證明了這一點。
先來說說故事情節(jié),小說的時間跨度是整整一年,而電影劇情都基本上集中一個冬天。相比之下,后者顯然有著更大的不合理性,且不論一個冬天調(diào)查出一樁長達四十多年的懸案有多么夸張,就單憑他們跑了那么多案發(fā)地也應(yīng)該不止這點時間,這顯然是電影的一個大bug。再來就是兩部電影對溫納斯壯案的來龍去脈介紹得都太過含糊,這從描寫瑞典社會的角度,從討論媒體責任的角度,都失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最后在人物塑造上,顯然也是小說更為豐滿,也更為現(xiàn)實主義,當然也更為陰暗。當然,也不是電影一定不好,這兩種藝術(shù)形式都有更適合自己的表現(xiàn)手法和受眾。小說里的很多東西也的確不適合放在電影里。
再來說說這本犯罪小時本身給人的感覺。最明顯的一點是,我能感受到書中充滿了各種憤怒的情緒,有針對種族主義的(作者一生都在與納粹主義做斗爭),有針對金融業(yè)環(huán)境的,有針對新聞道德的,還有針對性暴力的。作為一本以懸疑為賣點的小說,這本書或許并不出色。但如果作為一本反映戰(zhàn)后歐洲國家中某些社會陰暗面的文學(xué)作品來說,它很有味道。細細品味之下,作者想要塑造的其實是一個記者的良心,這很重要。因為在互聯(lián)網(wǎng)媒體的沖擊之下,在求快求獨家的欲望之下,世界上真正有良心的新聞記者是越來越少了。
另外從那個女孩身上,我還意外地看到了一些自己很熟悉的黑客戒律,作者似乎很了解黑客群體,甚至于還很善于描寫geek,我覺得作者自己就是一個黑客,至少應(yīng)該有不少這個圈子的朋友,跟他們有很深入的交往,這使得整本書對于我而言額外多了那么一份親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