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性侵更絕望的是要做一個會說話的啞巴。
林肯公園的主唱自殺了。
這大概是這兩天最勁爆的新聞了。如果不看他的經歷,完全猜不出來一個星光熠熠的搖滾巨星為何要在41歲的年華就選擇霎然結束。
他和許多玩搖滾的人一樣,酗酒,吸毒。然而這并不能摧倒這個照片中強壯又霸氣的男子。
性侵。從七歲開始,長達七年的侵害。很難想象一個本應該快樂無憂的童年,他那樣稚嫩的身軀是如何承受這這種地獄般折磨的。哪怕他成名了,結婚了,生子了,他依舊生活在暗無天日的日子里,如影隨形。
那必定是痛不欲生。他拼命用音樂吶喊,拼命活在閃光燈下,只為活在光明中。可是還是失敗了,他掙扎了35年,依舊還是承受不起,活著遠不如死去來的容易。那段被凌辱的日子里,他為何不選擇求助呢?他本可以求助父母,老師,警察。可是他選擇了沉默,是什么力量能讓一個小孩子獨自承受七年?
他后來對父親說,他是怕別人說他是同性戀,也怕說出來沒人相信。明明他才是受害者啊,卻好似成了罪人一般。到底是什么樣的社會環境和教育,能讓一個孩子面對性侵,寧可選擇忍受,也不愿意尋求幫助。
我記得有人在網上說,因為坦誠自己被性侵,而被周圍的人說過很臟。因為被性侵,所以他們變得很臟?什么謬論!簡直是無恥之言!
不,孩子,那些口不擇言的人的心才是最臟的!
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至2015年三年間,全國各地被媒體曝光的性侵兒童案共968起,受害兒童超過1790人。2015年,曝光的性侵兒童案日均達0.95起,幾乎每天就有1起兒童性侵事件發生。
這真是讓人不寒而栗。
而且這只是被曝光的,可大部分因為傳統的家丑不可外揚,或者如查斯特·貝寧頓那樣隱忍不發的,而被隱藏了。如果可以全部公開,得出的數據怕是要驚掉世人的下巴了。
全球計數字表明,每三名女性中就有一名在其一生中經歷過身體或性暴力侵害。
而對此大多數女生的反應是什么呢?沉默,當做什么都沒有發生過。實在惡心的不行,就安慰自己,就當被蚊子叮了一口好了。女生被性侵姑且這樣,男生被性侵更是三緘其口了。
女生說出來尚且有人信,男生說出來會被人認作是瘋子。人們會說,哪里會有人性侵男生?拜托,那是男生。
可男生又怎樣?
知乎上曾經有人說,他家的一位表哥,小時候被補習班的老師性侵,他表哥幾次回去告訴爸媽,可是都當他是胡鬧,沒人管他。這件事猶如惡性的花朵,在幾年后的一天徹底長出了罪惡的果實。他的表哥在18歲那年把老師殺死了,他爸媽這才相信其真實性,可為時已晚。
面對性侵,那些作案的人是可惡至極的,但更可怕是我們的慫恿!
”我不想告訴別人,我怕別人會瞧不起我。“
大部分受害者就是因為這樣,才會讓實施者愈加猖狂,從而使受害的時間更長,最后讓受害者無法承受,而因此只能用自殺來結束這羞辱的一生。
臺灣美女作家林奕含,13歲時被老師誘奸,此后的人生一直低落,抑郁。直至她自殺后,人們才知道她生前發生了什么。她當時那么大的性格轉變,家里人卻完全沒有察覺。
如果說小時候懵懂無知,因為沒有受過性教育而被侵害。那時閉口不言尚可說的通。但有了兩性概念,有了最基礎的生理知識,我們為什么還要放任罪惡,任憑那些傷害一次次發生呢?
撇開這種事是不是真的是羞恥不說,就算是世人眼中的不堪,那又如何?相比自己的身體和心靈,自己健康又快樂的一生不應該比別人的眼光更重要嗎?更何況,你才是受害者,應該感到羞恥和不堪的是那些實施性侵的人。
把無辜的受害者隨意納入娼婦的隊列,這樣的人與犯罪者毫無差別,披著道德好人的標準,在背后妄加評論,甚至更加可惡。
”算了吧,沒什么大不了的,忍忍就好了。“
通常能這樣說的,就是圍觀群眾。他們是目擊者,也是勸架者。本著好心的目的,勸雙方都不要再起爭執。但是,你們明明勸的是受害者啊,勸受害者不要責怪犯罪的人,敢情還是受害者無理取鬧了?
受害者要嚴懲兇手,結果那些熱心的人們還要攔著人家,只因這事說不得,還美曰別毀了清譽。
我想起來前幾天的一則新聞,說是一姑娘在火車的臥鋪上睡覺,被一猥瑣男伸進被子里一通亂摸,最后姑娘忍無可忍,便要聲討男子。可圍觀群眾的態度真是讓人大跌眼鏡,一個個都勸姑娘算了吧。
遇到這種事情,群眾們不應該同仇敵愾,上去你一拳,我一腳,把這種死不要臉的人打趴下么。怎么卻變成悶不作聲,還攔著人家自己聲討正義的人了?人家姑娘自己都不怕名譽受損,你們為何還要息事寧人呢?這種堂而皇之的犯罪,公眾都可以毫不在乎,那那些發生在人后的罪行,豈不更有恃無恐了。
別讓你們的偽熱心成為性侵溫暖的床榻。
”報什么警,不要出去亂說,太丟人了。“
通常能說出這種話的是我們最親的人。我們的母親,父親。世界上最能保護和關心我們的人,到頭來卻成為傷害我們罪行的保護者。父母是我們避免性侵的第一道屏障。一旦這層屏障不夠牢固,撕裂的口子就會讓罪惡的種子恣意而生。
很多父母,尤其是中國的父母,因為傳統的觀念,總是在孩子面前避談性。小孩子的性教育如此之重要,而父母卻從未告訴他們認識自己的身體,如何才能保護自己。可是卻在他們受到侵害時,選擇讓孩子沉默,怕被他人知道而丟臉。
之前一則新聞說,一個叫小梅的女孩子被親戚猥褻多年,后來,小梅在老師的幫助下便報了警。可是這時母親卻跳出來,說女兒不要臉,說出來太丟臉。敢情這母親一早就知道女兒被自家親戚猥褻,卻一言不發。
這母親著實太過狠心吧。自己的女兒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性侵,她竟然能不管不顧,還在女兒選擇自我保護時,跳出來說女兒不要臉究竟是誰不要臉呢?身為人母,置女兒于水深火熱之中,還要讓女兒做一個啞巴,你讓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如何自處,如何能如正常人一般生活?
當然大部分父母不會如此狠心,看著孩子被凌辱而無動于衷。但是沉默和隱忍卻是最常見的做法。父母的想法無非是怕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怕孩子的遭遇被眾人知道后,而無法立足人前。
但是對罪惡選擇逃避和放任,這才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連父母都不能為自己伸張正義,那樣的人生對孩子而言會有多絕望?
對父母而言,你要做的是直面傷害,而不是掩蓋真相。
我們應該明確的知道一點,受到性侵的人是被迫的,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即使我們不能幫助他們走出黑暗,但至少請嘴下留情,不要讓言語成為二次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