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知道寫什么了,翻了翻二美曾給過的寫作話題,發現也只有“童年”這個話題有的可寫,索性就聊一聊曾經的自己吧。
如果把童年定義為從剛記事起到小學畢業的話,那么六年多的童年時期可以用喜憂參半來形容。
喜
太早的事有點記不清了,只是聽母親說過,我小時候特別頑皮。
母親那時候愛玩麻將,常常會帶上我,我蜷在母親腿間調皮搗蛋,氣的母親牙癢癢,打不了牌。母親沒辦法,就教我認麻將,這個是二萬,那個是九條……就這樣,我人生中學會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打麻將,簡直等同于無師自通,后來便成了母親這方面的最忠實的“粉絲”。
入學之后,校門口有好幾攤兒賣零食的女人,我尤其喜歡喝那里的汽水,其實做工真的很簡單,那時我也親眼見到過,但就是喜歡那種甜甜的味道,小時候的幸福真的很簡單。
一毛錢一杯,沒有零花錢的我只能拿酒瓶子換,一個啤酒瓶值一毛錢,父親喝完的啤酒瓶大多讓我換了汽水喝。有時候找不到啤酒瓶,我就去偷,母親后來說,有一次我偷別人家的啤酒瓶,讓女主人發現了,欲要搶回,我哇哇哭著,死活不肯松手。就因為此事,女主人一直與母親心存芥蒂,到死也沒和我媽說過一句話。
母親到現在都不時地提這檔子事,一邊對我翻著白眼,可這是真的么?為什么我一點印象都沒有呢?
小學的前半段應該是我童年最快樂的時光,有兩件事,最值得我驕傲。一件是我字寫的好,另一件是日記很棒,仔細想來,都發生在小學三年級。
我的字并沒有刻意去練,寫著寫著就成了所謂的方塊字,我記得每次老師批評大家的作業潦草時,總會點名表揚我的字跡,那時感覺特別自豪。有幾次,我的兩個作業本被在全班同學間傳來傳去地瞻仰,弄的我都沒法寫作業了,但我依舊很享受這種殊榮。
我的日記寫的好,應該源于我的態度很認真。我清楚地記得,每天晚上寫完作業,就坐在窗臺邊上,絞盡腦汁地想著要寫什么,一旁的母親看著我苦惱的樣子,一片笑,一邊為我出主意。在點評日記的課上,老師都會把我寫的日記當做范文,在全班同學的面前一篇篇地讀。
有意思的是,父親并不認可我寫日記的水平,不斷地挑我日記里的各種毛病,有一次在路上,碰到老師之后,他嚴肅地表態:“他差的還遠呢!”沒想到這竟然被老師認作是我日記很棒的原因所在,她在同學們面前表揚我,順帶也夸了夸我爸:“看看人家家長,要求多高!”我在下面享受著莫名其妙的優越感。
但很遺憾,我并沒有把方塊字繼續發揚光大,后來又流行開了“千字層”,老師鼓勵大家都去模仿,但私下里和我說,我的方塊字本就不錯,希望我繼續寫下去。可除我之外,大家對“千字層”的熱情并不高,有明顯的敷衍跡象,老師一氣之下,要求全班都用“千字層”體。
全班?那么說,我也在內嘍?我有點疑惑,又不敢造次,也別別扭扭學著“千字層”,漸漸的,方塊字就被我這樣葬送掉了,我寫的字便開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而寫日記按說是在給寫作文打基礎的,可我對作文卻有點發怵,完全提不起興趣,只記得自己將“老奶奶推車”的版本整整演繹了六年。
后來搬家的時候,記得看到過自己曾引以為豪的方塊字,特別可愛,但卻怎么找也找不到了,有點可惜,那畢竟是我童年時期的珍貴印記。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