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貸款買了一套50多平的小公寓。
8年前,公寓還很便宜,總價才20多萬,只需要6萬的首付,月供2千多。
如果不是因為懷二胎,經濟上突然困難了,我也不想著賣掉。
賣掉后,還了房貸,到手還剩50萬。
我原本的打算是自己留10萬,畢竟至少3年不工作要留足夠的錢,還有30萬還掉現在房子的房貸,給10萬給母親還掉老家房子的房貸。
我一度認為這樣分配簡直完美。
壓力減輕了,還有存款。
讓我沒想到的是,也確實是我考慮不周了。
母親知道我有50萬。
覺得除了還她的房貸,應該還留些錢給她看病,畢竟她就1千多的退休費,一直用著老公的信用卡看病也不舒服。
覺得我至少要給她20萬,我給了。
這邊如果再還清,就一分錢都沒有了。
老公很是生氣,覺得我媽不為我們著想,畢竟這邊的房子利息高很多,老家的房貸也不用著急全部還清。
老公我懂,我媽的不容易我也理解她,而且以我媽的個性,說氣了,一分不要。
還得說好話讓她收下錢才放心。
得,我還年輕,錢還可以掙,只要父母過得好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