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能偶然發現,這是我

其實很喜歡文字,但是喜歡有時抵擋不了誘惑。手機一天不離手,怎還會有時間做其他的事情。

期末考試的時間,把手機放寢室里,上課認認真真的聽,就算老師講的無聊我還可以做其他的事情,或者睡覺,或者觀察老師,或者看看窗外的風景。就想起高中時期,我是怎樣度過一個又一個無聊而又漫長的45分鐘呢?

那個時期,窗外的一切都是有趣的。飛來了一只鳥,走過了一個人,或者是班主任在窗戶旁盯著你看,偶然的眼神交匯,便讓我驚慌失措,趕緊回過神來,瞧向黑板。

如果更無聊,只能義無反顧的躺下睡覺,還要把書放到頭前,如此的掩耳盜鈴,雖說老師一眼看穿,但大多數還是放我們一馬,看見當做看不見。可這也要因為老師另當別論。

有的老師愛開玩笑,比如高二有一次上課坐在第二排的某位男同學在下午第一節呼呼大睡,老師便停了這件課,說是給我們辦一個辯論賽,題目便是某同學上課睡覺好不好,我們一下子來了精神,睡覺的那位同學也像打了雞血一樣,精神抖擻。不過這類活動一般發生在女老師的課堂上。男老師一般都簡單粗暴,高三的化學老師,進班先讓我們全班出去透透氣,發現睡覺的在一個一個喊名字出去跑步,效果很好。比如我,在他的課前都要提前去洗手間洗把涼水臉,刺激刺激。

可我有一次晚自習,他講的正酣,我卻迷迷糊糊想去面見周公,他就喊我名字回答問題,我立刻驚醒,他還對著全班說:“全班都在過平安夜,只有他還在睡覺”,頓時全班哄笑,只有我臊的不行。

說來奇怪,上學期間,不論你有多瞌睡,只要被老師發現點了名字,都會立刻清醒到最后,這倒是一個叫醒人的捷徑,不過,不敢多試。

到了大學,睡覺這件事,只要你坐的夠遠,一般沒人理你。可許多時候,有了手機,寧愿多玩會兒,也不愿去多睡會兒 。

我把手機放到宿舍里,就連從寢室到教學樓的路也變得有意思多了,在路上能想的東西也多了。雖然很多時候都是在亂想,可畢竟,這是自己獨立思考的時間。

我曾經想過把自己高中初中的事情趁著還能記住寫下來,可總是被各種各樣的事情所打擾,推遲。我想最后變成一本書,送給我最重要的六年的伙伴們,而且不告訴他們作者是誰,但他們讀著讀著,偶然發現,這就是我。這就是我們的故事。

很多事情都需要一個開始,有了開始,不管怎樣,就算有了結局 。

故事很長,我要慢慢書寫,每一次,都當做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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