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算是一篇文章,是用一個概念集來對資源分配方式做出規定。因為概念本身就挺清楚的,所以也就不單獨對比了。
思考
資源:無限資源和有限資源。
無限資源的分配方式:需要就給。
有限資源的分配方式:建立規則進行排序。常用的有選拔和排隊兩種方式。
選拔:承認被分配者具有差異性,并且按照某一標準進行排序。常見的有優先(身份標識),考試(個人能力),抽簽(運氣)三種方式。
排隊:以生命時間為成本的絕對公平的排序方式。本質是以累加生命時間的多少作為比較標準的選拔(第一名的累計時間是從保證自己排第一的下限時間到最后一人分配結束的時間)。
排號:以虛擬標識代替個人生命時間的優化排隊(要求單個操作所用時間的相似和可估計)。
分配問題的元問題是公平問題。在上述的分配方式中,都存在各種各樣的鉆漏行為,鉆漏的本質是改變了支持實質公平的基本條件。例如,優先和考試意味著規則制定者的偏好造成的特權(北京生源優先)和傾斜,只不過考試更公平一點兒(北京生源擇優);抽簽忽略了被分配者之間的差異性,事實上使資源的利用效果降低(搖號買車);排隊的問題則第一是會被插隊(打破規則),第二是人員替換(他人時間代替待分配者時間),結果是絕對公平被打破,排隊變成了某種選拔。
資源利用的評價指標是總效果;分配方式的評價指標是效率和公平。在復雜情況下,三者經常是不協調的,所以我們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