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孕嬰店買東西聽到了一家人的對話是這樣的:
“媽媽,我想要汽車。”一個三四歲的小男孩手里擺弄著玩具汽車在征求媽媽的意見。
“家里有好多呢。”媽媽回應道。
“不嘛,我就想要這個。”孩子帶著一點哭腔懇求道。
“嗯...那行吧!只能選一個”媽媽答應了。
結賬的時候,店員說“我們這兒有滿減活動,再買一個小物件,就可以享受優惠了。”
孩子一聽樂了“媽媽,我還想再要一個小汽車。”
媽媽猶豫了一會兒,不耐煩地說“自己去拿吧!趕緊的”,轉頭又向店員抱怨道“真不該慣他這毛病。哎!”
上述的例子來看,孩子起初的要求媽媽不答應,可后來孩子再三哭鬧,媽媽沒辦法了,滿足了孩子,到最后,有一個意外情況,媽媽再次滿足了孩子。其實這樣一來,孩子領會到只要我撒嬌,媽媽就會答應。孩子根本不會去約束自己的行為,因為爸媽從沒教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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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往往對待孩子容易走向兩個極端:要么毫無原則地滿足,家長經受不住孩子的軟磨硬泡,最后從了;要么過于苛責,心想怎么能任由孩子擺布,我是老子,我說了算。
前者,對孩子就是放縱,孩子也會不知邊界,最終以自我為中心。
后者,孩子有規矩卻沒有自由,因為家長的獨斷專橫讓孩子喪失自我。
大家也總會抱怨:我們家孩子就是不聽話,制定了規則也沒用,孩子根本就不聽?其實我們家長根本沒有想明白規則到底是什么,應該怎么去執行。
我們父母變成了高高在上的制定者。我們會自行制定規則,臨時制定規則,甚至是利用規則來約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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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規則到底是什么?即沒有人獨自掌握,權杖和判斷的標準掌握在規則范圍中的每一個人手里,一種公開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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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制定規則時,全家人一起鄭重其事地共同商定規則,一定要表明態度,而不是只有在孩子“熊”的那一刻告訴孩子你應該怎樣怎樣。
其次
制定規則以后,每一個規則范圍之內的人必須遵守,誰違背了,其他人就有權利制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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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們本來不想讓孩子邊吃邊玩,可我們經常會邊吃飯邊看電視,孩子養成了壞習慣,還總是埋怨孩子“這什么臭毛病?!”
我們家吃飯時,電視是從不允許開的,而且吃飯時,也不能看手機,大家就坐一起吃飯,這也是難得的親子時光啊!
我們不但要讓孩子明白規則的具體內容是什么,還得讓孩子明白,規則不是針對你的,大家都必須遵守。因為規則的約束,規則范圍之內的人是平等的。
我們家孩子還是比較愛吃的,看見吃的就想要。所以我們現在制定了一個關于買東西的規則。我們每天都有一次機會,或是愛吃的零食,或是小玩具,但是必須在20塊錢以內。昨天我們就路過一家母嬰店,看到了他最喜歡的推土機(小男孩都比較青睞于汽車),表示想要,后來我提醒他我們的規則,然后他轉頭在小汽車堆里挑了一個,不哭不鬧,也是樂此不疲地玩著。晚上臨睡前,輕聲問我下次能不能買那個推土機,我說“馬上過圣誕節了,到時候媽媽送你一個。”他很安心地閉上眼睛入睡了。
對了,他們主班老師前兩天還跟我分享過一個細節。一天午飯后她正在吃飯,看牧牧已經吃完了就把她自己的水果盤推向牧牧,可牧牧又還給她并且告訴老師“這是你的。”然后老師說“我愿意分享給你。”牧牧欣然接受。
“
孩子對于規則的認知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讓他們認識規則后,還需要不斷地使用,反復練習,最終內化規則,從而形成規則意識。
”
其實,我們只要尊重他,把選擇的權利交給他,他是很愿意遵守的。
規則與愛一點都不沖突,所謂,規則之內給予最大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