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觸籃球是在初三的暑假,我印象很深,那是個炎熱的下午,我們幾個小伙伴去乒乓球室,結果門被鎖了,沒有辦法,只好在外面玩起了皮球,你沒有聽錯,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我都把籃球稱作皮球,直到高一之后才改過口來,那天實在是熱,我們在戶外并沒有玩多久就熱的滿頭大汗隨即待在陰涼處吃著棒冰解渴,皮球被我坐在屁股下,我抬頭望了望籃筐,腦海里浮現的是剛剛在亞東頭上命中的一球,或許冥冥中自有安排,又干脆是命中注定,我覺得剛剛發生的一切令人熱血沸騰,我覺得籃球比乒乓球更有魅力,也就是那一刻,我愛上了籃球,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帶著對籃球的熱愛,我上了高中,那時班里聚集了來自縣城四面八方的同學,周圍談論籃球的人一下子多了起來,周圍人都在看NBA,很多陌生的人名傳入了我的耳朵,科比,麥迪,艾弗森,劉易斯.....再反觀自己,好像并不知道這些,于是我開始刻意的記住一些NBA的球星,記住他們的號碼以及所在的球隊,很多女生會覺得NBA球星長相一樣,事實上,剛開始我也是這么覺得的,但為了和別人有更多的話聊,我記住了很多球星名字,退役的沒退役的都有,更讓我開心的是每天下午放學,總有很多同學抱著籃球沖向操場,大家都一樣眼里閃爍著光芒,拼命地揮汗如雨,把內心的熱愛投入到一次次的奔跑吶喊中,我那時已經開始展現差生的本色了,上課時會偷偷用手機觀看著NBA的文字直播,看著比分的犬牙交錯,壓抑著內心的興奮,偶爾抬頭看看后排的他們,大都和我一樣興奮,肯定是喜歡的球隊反超比分甚至拿下比賽了,這種男生之間在課堂上的眼神傳遞應該很讓女生們不解吧,喜歡打籃球的人,很少早戀的,因為籃球就有這樣的魅力,只要喜歡上就會付出全部的時間精力在它上面,哪有多余的時間談戀愛。
那個時候,每個喜歡籃球的男生都有一個偶像,華麗突破的艾弗森,優雅飄逸的麥迪,霸氣強硬的詹姆斯,我沒有例外,也有自己喜歡的球星,我一定要大聲說出來,他的名字是科比布萊恩特,他是我的偶像,不僅僅局限于籃球本身,我幾乎熟知關于他的一切,從一九九九五年的那次費城訓練營單挑開始,一直到他退役戰曠古爍今的六十分謝幕,沒有誰比我更了解他的了,他的倔強性格,他的職業生涯,他的場下八卦,他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如癡如醉,那時候,我關注了很多QQ空間里的籃球日志,上面每天會定時發布一些有關NBA的新聞,只要有科比的,我都一一過目,一篇不落,我會在網吧包夜時一遍又一遍的看他的比賽集錦,有一個可能是最好的科比后仰跳投集錦,這個七分五十七秒的視頻集錦被我翻來覆去看了無數遍,我會不停地模仿他的投籃動作,哪怕投不進籃筐也在所不惜,我會偶爾偷偷練習的時候學著他咬著球衣發狠的表情,覺得自己酷斃了。
喜歡這個東西很難被定義,因為喜歡本身包含了太多不可名狀的情緒,包含了太多過去自己人生的經歷,以前的我總喜歡把自己的偶像說給周圍朋友聽,希望他們和我一樣,一樣的癡迷科比,但后來漸漸發現,喜歡是一個人的事情,與任何人無關,沒有人都夠感同身受你說出來那一刻內心的具體情緒,他們只會把這一切大概歸根于狂熱,或者極端,他們不是你,不會真正了解你,這個世界不存在一個人完全的了解另外一個人,我們生而孤獨。
最后一戰時,我一整天沒有去上課,而是躲在宿舍,窩在電腦面前,盯著屏幕里關于你的一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不舍,是啊,不知不覺都已經喜歡了整個青春了呢,即便聲稱對你了如指掌的我也沒有想到你會得到六十分,比賽到了第四節,我幾乎忘記了呼吸,最后那個反超的三分打進之后,整個宿舍樓陷入了一片瘋狂吶喊中,原來大家和我一樣,我們似乎又回到了高中時的自己。
喜歡打籃球的男生大都喜歡穿球衣的女生,這會讓我們覺得很親切,我就特別喜歡女生穿球衣的樣子,無論美丑,看著都特別舒。大二那年,我買了一件正品球衣,褲子被我一直穿著打球,但上衣一直沒舍得穿,那時的打算是等交了女朋友之后把這件上半身的球衣送給她當做禮物,結果天不遂人愿,我一直單身至今,滿臉是淚,那件科比的二十四號球衣也一直被我掛在墻上,希望不久的將來可以把它送出去。
現在打籃球的機會愈加減少,因此每一次都十分珍惜,偶爾投出兩個好球,也會在心中暗喜,原來喜歡并沒有被時間淹沒,原來世界的好壞與我無關,自己過得開心才最重要,原來我一直是那個癡迷籃球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