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氣候移民,生態危機下的“無界之山”

移民,通常是指某人由一地或一國遷移到另一地或另一國落戶。造成移民的因素,大體上有人為因素,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三種,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人為因素和社會因素,通過人類文明的發展,似乎越來越可控。然而,自然因素(氣候變化,疫情風險,海嘯地震等)中包含的氣候變化與生態危機,正迫使全球數百萬人加入到“氣候移民”隊伍中去,而題目中的“無界之山”這一隱喻,既是指向自然災難的不可抗拒力,也是隱喻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難民面前的“制度,倫理與政治困境”的三座大山。為此,我從氣候變化,生態危機的現象,及難民面對的挑戰和未來的發展趨勢,三重維度展開詳細的分析:

氣候移民形成的土壤是從脆弱地區開始的,何為脆弱地區?通常指氣候移民面臨多重復雜的挑戰,導致其社會經濟,環境或政治穩定性較差的區域,對那里居民的生存,造成生存威脅后只好移民。通過世界銀行的預測,到2050年,氣候變化可能導致近2億人的被迫遷移,撒哈拉以南非洲,移民的原因是極端貧困,健康危機,政治動蕩與沖突,氣候的脆弱性,表現在雨養農業,靠天吃飯,基礎設施薄弱,改造自然能力跟不上等因素造成。南亞,移民的原因是人口壓力大,自然災害頻發,社會不平等,地緣政治緊張,環境污染等因素引發。拉丁美洲,移民的原因是貧富差距太大,暴力與犯罪頻發,環境退化,政治不穩定,經濟依賴性強等因素促成。這些當然都只是推測,從氣候變化和生態危機的邏輯推理中的判斷,具體還要看現實的走向。但我們中國政府,對此就向國際社會提出“生態文明國際論壇”,“南南合作”等倡議,建議在全球視野下的生態合作,體現了我們的大國擔當,做到未雨綢繆,樹立起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來關注全球生態的議題,提前拿出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危機引發的氣候移民方案,規避氣候移民發生時的風險,給氣候移民發生時的難民心理,送上一份定心藥。

觸發氣候移民的因素當然很多,我在這方面舉幾個未來可能發生的例子,海平面的上升,可能會使太平海島國圖瓦盧居民心生不安;極端干旱,可能會引發非洲薩赫勒地帶的人民靠天吃飯的生存危機;超級颶風,可能會加劇加勒比海地區人民的心生恐懼。前期的孟加拉國因洪水和鹽堿化,每年約50萬人遷往城市貧民窟;敘利亞內戰前的長期干旱加劇農村人口遷往城市,都是氣候變化,生態危機引發的移民現象。

“無界之山”的隱喻,將自然的無界災難與人類社會有界的責任,強烈的撕開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裂痕。無界的災難,是指氣候危機無視國界,但引發出來的移民卻受制于國家主權壁壘,求生途中遇到國家邊界政策的阻隔,甚至在邊界利益驅使下,人道責任嚴重失衡,往往在氣候難民的心上加霜。全球碳排放量巨大的客戶,通常都是發達國家,可利益至上的資本主義國家,在逐利的同時,無視生態環境,就好似日本排放核污水一樣,造成生態失衡后的主要買單者,通常又都是貧困弱小的島嶼國家及赤道貧困帶,因為他們的科技落后,除污能力薄弱,經濟條件又跟不上,這種資本發達國家,逐利而又缺失人道的行為,讓貧弱國家的世代居民,在氣候變化,生態危機面前,心靈常常是雪上加霜。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挑戰,就是對氣候變化,生態危機中的難民,進行倫理考量后作出制度設計。然而制度的空白與倫理的困境,正是目前的肓區,因此,我先從法律真空的視角來說明,現行的國際法如《難民公約》中,未承認“氣候難民”的合法身份,難民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如2015年,新西蘭拒絕基里巴斯居民,因海平面上升時,申請難民身法,稱“現有法律不適用”予以拒絕;其次是政治博弈與資源爭奪引起,一方面接收國擔憂經濟負擔,文化沖突而產生排斥,如歐洲對北非氣候移民的不友好,就是這兩個因素引發的現象。另一方面發展中的國家,要求發達國家承擔歷史責任,在造成氣候變化,生態危機的環境中,如碳排放主張“誰受益誰負責”的建議,但發達國家的資金與技術援助進程緩慢,如“損失與損害”基金很難落實,甚至中斷,出現給接收國無法妥現安置氣候難民的局面;再就是倫理的拷問,一方面是誰真正該為氣候難民的生存買單?碳排放大國是否應該支付“氣候債務”?這不是輿論能解決的,而是對倫理素養認知后的人道主義精神體現的境界;另一方面是生存權Vs主權的關系,圖瓦盧等國提議以“數字化國家”延續文化主權,但物理家園的喪失,是否意味文明的終結?制度與文化的雙重驅動,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剛性約束,就如同法律監管與教育,文化引導相結合,只有讓生態文明,環保建設成為國際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才能真已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構建好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未來。

未來,從氣候變化到共治的可能途經首先是重構國際規則,一方面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納入氣候移民保護條款或制定專項協議,如《全球氣候移民公約》。另一方面用以往案例參考,非洲聯盟2012通過《坎帕拉公約》,將“環境驅逐”納入難民主義,對氣候變化,生態危機中的難民安置工作,提供了可行性的辦法;其次是技術創新與適用性方案,一方面是氣候韌性建設,孟加拉國通過浮島農業,荷蘭通過浮動房屋應對洪水。另一方面是跨境合作,湄公河流域國家聯合管理水資源,減少氣候沖突。在我國通過科技賦能,達到生態保護,人工技能,大數據等技術在環境監測,污染治理中的應用,讓我們看到了科技對生態文明的推動作用,未來,我們需要更多的跨界合作,用科技手段破解生態難題,尤其在國際工程的跨界合作項目中,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一帶一路”的光明前景,是人類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是減少氣候聚變,生態危機中,產生難民的良方;再就是政治視角的轉型,一方面是“氣候贖罪”機制,發達國家提供移民安置資金,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國資助孟加拉國建設防洪設施;另一方面,本土知識賦能,澳大利亞原住民以傳統焚燒法管理森林火災,降低碳排放。

氣候移民,生態危機下的無界之“山”。這“山”在本文開篇已經說清,那么氣候難民如何”跨越這“山”的藩籬呢?也是我這些年,一直思考的問題。其實氣候移民的本質,是生態危機對人類文明的終極拷問。若將“無界之山”視為全球治理的試金石,則需要超越民族國家的短視利益,構建以生態正義為核心的全球共同體。否則,這座“山”終將成為壓垮人類協作能力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我們針對氣候變化,生態危機下的移民,提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讓我們和世界人民齊心協作,構建出陶的都,竹的海,洞的世界,茶的綠洲,構筑起全人類的“洞居,陶碗,茶飲,竹(足)豐”的宜居宜興環境,實現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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