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一切的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終將歸于平靜,而我們為俗世所紛擾的歡喜和煩惱,在唯一的終點——死亡的面前,不過是稍縱即逝的一場鬧劇。
佛法認為:“世間空苦,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萬物的流變不過是生生滅滅的幻影,只有當我們看透了宇宙人生這虛幻不實的本質而不以生死為念,使心永遠安住在“現在”而不存生死的對立觀念,才能最終進入內心安詳、生死自在的“涅盤”境界。
我們執著于這短暫的一生,但大部分的時間卻浸沒在痛苦之中。痛苦構成了我們自己這個存在實體的基本模塊。也許痛苦正是所有開花結果的喜悅和幸福的原生形態,我們活著是為了支撐精神信念的希望和愿景,而它們必然要盛開在痛苦的懸崖邊緣。
如果說活著是為了超度自己從此岸到達彼岸,那么死亡就是在終點迎接你解脫苦海的使者。但我們仍然更愿意選擇在苦海中痛并快樂著,而不是期盼魂歸極樂。
生是一場熾烈卻暗藏鬼魅的狂歡,而死亡卻是靜寂的毫無波瀾的沉默。狂歡使人困囿于貪嗔癡的虛妄和無度,但也好過面對未知的沉默時窒息一般忐忑的、慌亂的掙扎和不安。
對無知無覺、歸于混沌的想象,使我常常深陷對死亡的恐懼。所以我曾一度無法體會是什么讓一個人選擇自殺。自殺的人,可能認為世間一切都不再值得惦念,而脫離貪嗔癡的煩惱卻有一種迷人的魔力。是否真的有無法改變的現實的絕望,可以讓人心灰意冷到將死亡作為一個逃跑的目的地,或者每個人心里那個臨界點不同,所以對死亡的選擇有不同態度。
我一想到死亡,是一種萬籟俱寂的荒涼感,是一種沒有來路沒有歸途的迷失感,是一種被力大無窮的黑洞吞噬前的無力感。
第一次真實地認識到死亡的含義,是在小學一年級的時候,一直陪伴我、喂養我的親切的外婆的去世。那時我只有七歲,模糊地懂得死亡就是永別,不是小孩子之間鬧矛盾的那種告辭,不是在車站送行親朋遠走他鄉的那一聲再見,而是永別。
我媽以為七歲的我還不懂事,看著我像是很平靜無知的樣子,并沒有完整地跟我講述事實。最后一天火葬的日子,媽說:“今天你就好好的在家里,媽媽有重要的事,要去殯儀館送外婆,你還小就別去了。”我竟沒有見到外婆的最后一面。
我雖然能夠理解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但我不知道送別的意義,不過這與感情無關。那以后,雖然什么話都沒有再說,有心事也不敢講出來,但我偷偷地藏了一張外婆的相片,獨自一個人的時候,會端詳著那張在我的生命里再也不會鮮活的臉,泣不成聲。
后來,親人的一次一次離世,都讓我有了更深更刻骨的認知。認知越透徹就越想逃避,想要欺騙自己并沒有自以為的那么沉痛不舍,然后安慰自己沒有到達那種恐懼的地步。
然而每一次無能為力的面對,都像把我掏空,讓我對這個無法逃離的結局從敬畏到臣服,直到像奴隸一樣被歲月驅趕和鞭打,然后忍受著疼痛和膽怯,一邊假裝忘記,一邊振作精神,走向那一個未知的屬于我的時刻。
離遺體最近的一次,是在殯儀館送別我的表姐。
那時我上初中,表姐33歲,死于一場意外。她的兩個雙胞胎兒子才8、9歲,論懂事還不如我。靈堂搭起來的那三天,兩個孩子只顧在一邊玩,嬉戲打鬧、笑逐顏開,好像什么都沒有發生,在他們的眼睛里看不出悲傷的樣子。可是在棺木推進火爐的那一剎那,兩個孩子親眼目睹,好像突然從茫然中醒來,于是哇哇大哭。似乎那一刻什么都明白了,又好像不是明白,但有一種天然的母子之間的感應發揮了作用,讓他們的悲痛在本能中釋放出來。
我是在和棺木告別的時候控制不住自己情緒的。我和表姐家里所有的親人朋友,一起按次序走進一個空蕩蕩的隔間,棺木在最中央。姐姐臉上化好了妝,穿得和平時一樣漂亮。雖然不忍追看,但依稀記得臉有些變形,并不是我以前記憶中她的樣子。我終于第一次意識到,什么叫失去了靈魂,什么叫人的臉上沒有了往日的神采。
那時的我大概十三四歲,耳邊如潮水的音樂反反復復,身邊走過的人一個個唉聲嘆息、步履沉重,親人們的哭泣是巨大的浪在我腦海里洶涌。我感到無法在這種環境的包圍下保持從容,有一種無法抑制的、在心底里翻騰的滾燙的悲傷就這樣淹沒了我,讓我失去了身體的力氣,只剩下沒完沒了的痛哭。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痛惜生命的脆弱和渺小,甚至還不如一棵樹經歷的歲月更多。而許多的電視、電影,在戰爭的場景下,人命更如草芥,士兵隨時隨地倒下,就在子彈穿過的那一個瞬間,就是生和死的分界。
而生是那么活躍跳動充滿能量的生,死卻是將所有眼前見到的大門一扇一扇緊緊地關閉。他們曾是萬千世界每一個角落里組成家庭的平凡的生命,但一踏入戰場,就成為了螞蟻軍團的一只螞蟻,再也沒有了個體的身份和標簽,生命的存亡是個體世界里唯一的至高無上的東西。
讀過了博爾赫斯的《永生》,說不上懂了多少,但至少讓我有了一絲安慰。如果人真的可以得到永生,那么人們會發現自己正在做的一切只不過是久遠的過去的一次次重復,每一個行為都能找到過去的影子,然后人們便會感到無聊至極。而我們實際上短暫的人生,讓我們可以十分小心地去珍惜和盼望,一切的未來都是未知,而且每一天都可能是生命的終點,這樣才使人有了無限的動力。
我曾想,如果一個人擁有了特權,遲遲不死,那么他身邊的人一個個消失不見,最親近的人不復存在,隔了輩分的親情遙遠又疏離,最熟悉的朋友成為歷史,與社會的更新換代完全脫節,身體的機能衰退到無法自力更生,再也享受不到物質和欲望的快感,再也無人提及曾帶給他驕傲和尊嚴的榮譽……活著就如同死去。
有一次在醫院里,我看見了這樣的場景。護士和一個中年男人推著一個病床,上面躺著一位年邁的老人來做B超檢查。老人有很深的皺紋,身體也有些僵硬,但面容平和,旁邊的中年男人可能是他兒子,一直笑著跟他講話。我突然在想,如果到了那一天,我的心應該也是很平靜的,因為我不可能活得太久太久,久到身邊的朋友親人都一個個離去,我的圈子變得越來越小,而下一代、下下一代的圈子將離我越來越遠,我變得越來越孤獨,而這孤獨將如刑罰一般越來越嚴,越來越折磨著我,直到我被整個世界徹底遺忘。
死亡是一個無法逃離的終點,對每一個人都公平公正。壽命既不能交易,也不能饋贈,它的來去與我們的意志永遠平行,沒有交點。所有人,無論多么偉大的人,都不得不接受這個自然的規律,而這也僅僅是自然界數不清的規律中毫不特殊的一條。
萬物經歷著從不停歇的輪回和繁衍,死亡只是思維和意識的消逝,構成我們軀體的各個組織仍然在質量守恒的定律中以另一種形式存在,它們隨著分子、原子、電子、質子的變異和重組,成為另一些生命體的細胞的一部分。
我從萬物中來,然后走向萬物,變成了萬物。我即是萬物,萬物即我。
我想我也幾乎能夠理解,博爾赫斯所說的:“死亡,就是水消失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