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起的朋友圈風格十足,因為我發現這樣點進來的人會比較多。
最近我看到一篇文章,央視記者孫晴悅寫的《二十幾歲,沒有十年》。講的是什么呢,起初,她和絕大多數年輕人一樣,認為二十來歲很長,就像年輕好像永遠不會過去一樣。至少,對于剛經歷過兩個十年的我們來說,二十幾歲這最寶貴最青春的十年,起碼也要和任何一個十年一樣長。
但是事實上,很多人的十年過的特別快,快到好像只有那么兩三年的樣子。大學里無所事事,睡睡覺逃逃課再打打游戲,一年就過去了。還沒等反應過來,第二年就被扔進了社會的熔爐, 未配綏劍,出門已便是江湖。在找工作租房子趕地鐵中來到了第三年,做著差強人意的活兒,待在不喜歡的城市,忙忙碌碌渾渾噩噩中,被七大姑八大姨催促得發現——又該成家了。
竟然就要三十歲了。
她自己是這樣說的:
當我第一次意識到二十幾歲并沒有十年的時候,我24歲,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這一年,我有一個機會去拉丁美洲駐外。很多人說,你這么做代價太大,等你回來,就沒有時間了,三年回來你都二十七八了,三十歲之前結婚生子可算是要完不成了。
那是我第一次聽說,對于一個24歲的姑娘來說,要去遠方,已經沒有時間了。二十幾歲,要工作、要賺錢、要貸款買房、要結婚生子,這些都需要時間,并且排得滿滿當當的。二十幾歲的時光竟然是如此緊張,好像分毫之間,一個不注意就要溜走了,好像它根本就沒有十年。
敢不敢出發,敢不敢放棄國內“聽上去很好”的安穩,敢不敢去那么遙遠的大陸,敢不敢冒著失戀的風險,敢不敢拿女生最美的三年去換一個未知的未來。我在各種權衡以及焦慮中,發現這個世界以及時間,對女生來說都太殘酷了。
后來,我坐著防彈車去貧民窟,獨自住在亞馬孫雨林深處的木屋里,在一場盛大的狂歡節里痛哭,在牙買加混著酒精和荷爾蒙的雷鬼樂里對自己說生日快樂。那些美妙的時刻,如同里約熱內盧升騰而起的煙火一樣,照亮了我的二十幾歲。
在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也遇到了很多二十幾歲的姑娘,聽到了很多故事。關于遠方、自由、愛情、工作、旅行還有世界。三年,巴西、阿根廷、秘魯、厄瓜多爾、牙買加、哥斯達黎加、委內瑞拉、古巴、智利、巴拿馬甚至是蘇里南,我走過了一張拉丁美洲的地圖,漸漸覺得二十幾歲好像真真實實地過了這么幾年。
時間,是最寶貴的。
也許你會佩服她的勇敢,會羨慕她的經歷,也許你接著會感嘆一下自己怎么沒有這種機會和條件。不過沒必要,盡管不是每個人都能在二十幾歲就去探索拉丁美大地圖,但,確確實實,一樣可以把時間用的充實。
重復的日子太多,人會變麻木,記憶會空白。你是否能記得你每個月,每一周,每一天都是怎么過來的?做了什么事,見過什么風景,遇過哪些人,又聽了哪些故事?
不是考你記憶力,重點在于,你是不是在過著一成不變的日子——今年和去年的你,會不會僅有的差別就是大了一歲?把一年過成一個月,又把一個月過成一天,好像什么都沒做,人生就少了一年?
是花費了一年,還是荒廢了一年?
我經常會像個小孩一樣幻想,會奢求:我要是不需要睡覺就好了,我要是有個能保存時間的東西(《哆啦A夢》里好像就有個道具,可以把比如睡覺的時間存起來,再釋放在需要的地方)就好了,或者干脆,一天再多給我來上幾個小時。
因為我有太多的事情想做,有太多東西想學,有太多美好有趣的事物想要去體驗。
但是話說回來,這終究是幻想。時間的殘酷和公平都在于此,你留不住也要不來。只愿我們二十幾歲,三十幾歲……任何一個十年,都能真真實實,過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