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愛,要像對待錢
文 / 木棉
前幾年,我的小侄兒才三四歲,每天早上他媽媽去上班,他就像媽媽一去不復返一樣,嚎啕大哭抱著媽媽大腿,媽媽只能哄著:“媽媽要去掙錢錢給寶寶花啊。”
小侄兒滿臉鼻涕眼淚地哭喊:“寶寶有錢錢。”說完,就咚咚咚地跑回小臥室。
他能有什么錢?我一頭霧水。只見他抱著一個小豬存錢罐出來,使勁往他媽媽懷里塞,我和姐姐面面相覷,只能狠心說道:“寶寶,這些錢不夠,這不算有錢,媽媽還是要去上班。”
雖然這件事過去幾年,但我心里總是隱隱有這樣的設想:有多少錢才算有錢?或者,任何事物,擁有多少才算有?
認識多少字才不算文盲?
會做多少菜才算大廚?
會彈幾首曲子才叫鋼琴家?
抑或,你對我多愛才叫真正的愛?
無論是在現實還是網絡上,時常出現誤入陰暗森林的女子:愛上劈腿成癮的渣男、殺馬特式的浪子、專業騙炮的混蛋、情深深雨蒙蒙的有婦之夫……各種人物不同,情景相同的狗血劇滾動播出。
他喝得酩酊大醉,打斷你的鼻梁,卻在半夜為你熬雞湯補身體;他只會賴家打游戲,讓你出門掙錢養家,某天良心發現,在地攤上給你買雙塑料鞋,盡管你第一次穿就開膠;來大姨媽時,你胸悶肚子疼,半夜他打來電話,盡管只是說一句:你多喝熱水,但是也足以讓你感動的淚如雨下。
他微弱的付出,點滴的溫情,愛多了還是愛少了?甚至愛還是不愛?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真相?但是此時這只理智的雙手是多么柔弱,根本無力阻擋疾馳的欲念鐵騎。
你就像在垃圾山上撿垃圾的孩子,突然看到一個空塑料瓶,簡直如獲至寶,撲將過去:這是某人給我的愛啊!
可是這個愛夠我買一塊全麥面包嗎?夠我買一個手機嗎?夠我買幾十平米的房子嗎?我只知道,就算我撿再多的塑料瓶子,也不夠我一世安穩。
前幾天,我帶著我的小侄兒去超市,他猶猶豫豫的盯著冰柜里的冰淇淋,我笑著問他:“想吃嗎?”他不好意思的點點頭又搖搖頭:“貴……”我哈哈一笑:“還知道心疼小姑,沒事,你拿,小姑有錢。”
我的“有錢”這兩個字,也只能買這些微小的快樂,在愛馬仕店、任何售樓中心或歐洲十日游旅行社前,只能三緘其口了。
那么,男人的愛呢?
其實一樣,在一見鐘情到白頭偕老,這之間有很多的狀態:喜歡、依戀、尊重、崇拜、深愛……
這些狀態猶如你手里的錢一樣:有些可以甜蜜當下,有些可以支付今夜,有些可以購買歲月。只是能溫暖你冬夜的錢,離你們走入神圣婚姻的殿堂,還差得很遠呢。
也許,錢和愛唯一的差別就是:很多人,都不會大膽的說“我有錢”,畢竟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你覺得自己特牛,可能在大佬那里覺得你特傻。但是大部分人,有過那么一點愛,或許是不經意觸動心弦,就可以結論為:愛或者愛過,甚至大言不慚用上刻骨銘心。
對待愛,要像對待錢,一定要在什么數目之上才能算“有錢”或者“有愛”。
我不是公主,不需要你為我披荊斬棘屠惡龍;我也不是朱麗葉,不需要你背叛家族犯門規;亦不是溫莎公爵夫人,讓國王不愛江山愛美人。
所以我不敢要很多很多的愛,也不要很多很多的錢,只要能維持基本生活的愛與錢:一張工資卡、一場婚姻、我動手術時一雙可以簽字的手。
女人們,在選擇時,看看這個男人予你的愛和錢,夠不夠給你名分?夠不夠讓你內心安定?夠不夠解決你后顧之憂?
如果都不夠
何必還要朝朝暮暮地尋找愛的印記,抓住男人片刻的好意、偶爾的溫暖以及漫不經心的問候不放手?
就像小螞蟻忙忙碌碌到處打探食物殘渣,像洗衣女工在每一個衣袋里找尋硬幣,這里一毛那里五分,勞累終日買不來一只口紅,操勞一生也就換來流不盡的眼淚。
這個道理,女人還是要早些懂。
End
一株木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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