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任他強,老子喪心病狂

楔子

我一直在寫連載,因為我感覺這很有意思,就像沙僧把一顆顆人頭串在一起掛在胸前天天那么盤著,不時看一眼,心里想著自己吃了那么多人肉,肯定要多痛快,有多痛快。

之前寫連載時寫了三十萬字,然后感覺寫得太爛就全部刪除了,又重新寫出四十多萬字,就為了讓自己開心。前幾天,我的小說只差幾千字就能完結,就為了這個在家用兩個小時就能完成的工作,我向單位請了一個周的假,花了將近一萬塊錢去了一趟臺灣,強迫癥般的非要在臺北市的一家7-11中完成才行。

事情是這樣的(這不是什么小說,是真人真事兒)

1.

三天前的此時,我正坐在臺灣省臺北市一家7-11的座椅上,用黑色簽字筆寫著整整兩年前發生在這里的故事。

2015年3月,我與Mary(別誤會,這是個男人)一起到臺灣飽覽祖國的大好河山,此行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目的,尋找言承旭,我他媽也不知道為什么想去找他,就是單純地想和他在當時是雨季的臺北來一場邂逅,Mary想邂逅的是林志鈴,不過他說:“先跟你去找言承旭,找到他就等于找到了林志鈴,狗仔子們不是說他們兩個人仍然秘密地在一起嗎?”

到臺北的第一天,我們在師大夜市周圍入住了一間民宿,然后一起去當地一家有名的日料店吃鰻魚飯和天婦羅。

最后,我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散了。

我渾身上下沒有一個口袋,所以出發前,我把錢包、手機、大通證、入臺證什么都交給了他保管。

找尋他的過程并不順利,我一直堅信自己會在下一個街角遇見他,毫無征兆地像兩個緣定三生的人第一次邂逅那樣(為什么我現在描述一件明明很傻叉的事兒也非要用這種句子才舒服)但他一直沒有出現,我被折騰得筋疲力盡,身無分文,在臺北的夜雨中踽踽獨行。

2.

終于,我在附近找到一家7-11,在里面睡了一覺后,已經凌晨一點。

店員是個年輕妹子,她并沒有趕我走,反而在了解到我和友人走散后,免費請我吃了晚飯,喝了咖啡,陪著我聊天。

吃飽喝足后,我問她附近有沒有警察署,她說這點小事不用給他們添麻煩,下班后她可以開機車把我送回住處。

我給她說了自己現在失業,原來寫過的一部小說自己也不滿意。

“那重寫哦。”她說的那么輕而易舉,“不喜歡的東西留它干嘛?”

“可是會很費勁,重寫的話可能要兩年左右。”

“喂,兩年長嗎?你想想自己活了20多年,有沒有感覺時間很長?也是一眨眼nai(四聲),別人都說人生苦短,兩年怎么會長呢?”

她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凌晨3點,我下定決心回去后就立刻刪除之前寫好的連載內容,一個字也不留,隨后我向她借了紙筆,開始重新構思。

兩個小時里,我一直在奮筆疾書,不知道為什么,那晚我特別有話寫,寫出的東西也看著順眼多了。

兩個小時后,我再次聽到了自動門開閉的聲音,有人進來了。

“你好,請給我一個海苔飯團,一杯咖啡。”

這聲音……我緩緩抬起頭后,看到了他,背對著我正狼狽不堪地啃著飯團。

“你個傻逼死哪兒去了,我操!”我大聲喊道。

他嚇得一個激靈,猛然回過頭來,“你他媽才傻逼,老子找了你一晚上!”

收銀員妹子尷尬地站在一旁,一臉懵逼,聽著我們兩個山東人用方言咒罵著對方。

我把錢還給妹子之后,和Mary狼狽不堪地回到了民宿。

3.

坐標:淡水—漁人碼頭—情人橋

第二天,Mary累得像死狗一樣,死活不再出門,我一個人來到了淡水漁人碼頭的情人橋邊,看著平靜的海面上漂浮著幾艘船只。

一位六十歲左右精神矍鑠的老大爺來到了我身邊,和我攀談起來,他很愛詩詞,現場給我吟了一首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

在讀“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時,他還做了一個猛回頭的動作,非常突然,看得我心驚肉跳。

他問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我沒好意思說自己無業,信口胡謅道:“我是個作家。”

他聽后很感興趣,非要拉著我去他家做客,經過頭一晚之后,我對臺灣人民完全放下了戒心,于是欣然應邀。

他跟我說他雖然不懂創作,但也知道“矛盾沖突”在一部作品中的重要性,“吶,就像你穿的這件T恤啦,底色是深藍,如果整件衣服都是這種顏色,就會顯得很單調呀,但恰好你的胸前有一行白色的英文句子,這樣一看就很好啦。”

我由此大受啟發,一直將這四個字記在心里,臨告辭時,我說:“老大爺,我很喜歡蘇軾,別人都知道他的詞,但其實他的詩也造詣很深。”

“哦?你喜歡蘇東坡的哪首詩?”

聽到他這樣問,我也氣勢如虹地吟了一首《戲張先》

十八新娘八十郎,

蒼蒼白發對紅妝。

鴛鴦被里成雙夜,

一樹梨花壓海棠。

老大爺愣愣地看著我,隨后開朗地笑了。

4.

所以,我真的開始重寫自己的小說了,并且從那之后,我牢牢記著兩句話:兩年根本不長,用來做什么事都不會顯得漫長。創作一定要有矛盾沖突,越強烈越好。

凡事總要有始有終,兩年前我在一家便利店中推倒之前所有一切后重新開始,兩年后我重新寫的小說已接近尾聲,我毅然決定還是要在這里完成,所以,我回到了這家7-11,又在里面熬個通宵。

值班的店員不再是那個年輕妹子,換成了一個憨態可掬的男生,我沒向他打聽年輕妹子的去向,真怕他會告訴我:“這個店里的店員一直都是男的,從來沒有過年輕妹子。”就像夜讀的書生突然碰到了一個嬌艷明媚的女子,兩人來到了一處金碧輝煌的深宅大院中春風一度,第二天書生卻發現自己躺在了破廟里,女子也不知所蹤。

一整晚,我只睡了20分鐘,其余時間不是在洗手間,就是在寫結尾,最后我一口氣寫滿了8張A4紙,一萬多字,遠遠超出了之前還有3000字就完結的預計。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比堅持你喜歡的東西更能令人不顧一切地像飛蛾撲向火光的動機了。

所以,他強任他強,老子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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