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隱公、魯桓公、齊襄公,死于非命的連環套(二)

第二環:魯桓公之死是因為他知道的太多了嗎?

公子忽死于未偶齊,魯恒公死于偶齊,齊曰:怪我咯?

從《春秋左傳》記載來看,魯桓公其實死得蠻丟臉的。

話說魯桓公即位第三年娶了齊僖公的小女兒文姜為夫人。文姜長得極美,而且有才學,第六年生公子同,一出生就立為太子。魯桓公十四年,齊僖公卒,文姜的異母哥哥、花美男太子諸兒即位為齊襄公。魯桓公十八年春天攜夫人去齊國,當晚文姜夫人與齊襄公同宿宮中,魯桓公第二天得知后斥責文姜,有人告訴了齊襄公。到了四月,齊襄公設宴將魯桓公灌醉,讓公子彭生扶著他坐車,公子彭生原是個大力士,雙臂一用力就把魯桓公給“扶lei死了”。魯國高層得知詳情后經集體討論、權衡利弊,決定避重就輕,僅向齊國施壓要求處置彭生;齊國就坡下驢辦了公子彭生,算是給了魯國一個交代。

魯桓公之死的前傳是這樣的:文姜與諸兒兄妹倆從小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對,只是王室嫁娶首先考慮的是通過聯姻使利益最大化,諸兒作為太子要娶的應該是某諸侯、甚至周天子之女,文姜自然也要嫁給某太子,日后她的兒子、齊國的外孫還是一方諸侯。這就不再一個齊國,而是三個諸侯國的聯合體了。當時鄭國的公子忽曾助齊國打退北戎,《左傳》和《史記》都記載著齊僖公很看重子忽,不止一次提出要招他為文姜之婿。比較吊詭的是,子忽予以拒絕,理由就是流傳后世的那句“齊大非偶”,不愿高攀。要知道抓住大國的一條裙帶比多一只兵馬還強呢,作為鄭國太子候選,子忽真的很不理智。也許,子忽在跟齊國并肩作戰的時候已經知道了些什么?結果就是在公子翚刺死魯隱公、魯桓公即位之后的第三年,齊僖公把文姜許給了魯桓公。所以文姜與諸兒這對小情人兒就這樣分開了,直到十五年后才再次相見。然后,就這樣了。

從東周列國故事的敘事視角來看,當時的人們對公子彭生多抱同情,既然是大力士,也許性格比較魯莽吧,無條件去完成齊襄公的任務。雖然他是直接兇手,殺的是來訪的一國之君,大家還是覺得他白當差丟了性命,很冤枉。可同樣是替罪羊,跟受魯隱公之累的蒍氏相比公子彭生能算冤枉嗎,畢竟他確實親手殺了魯桓公啊。

背后的真兇齊襄公,人們覺得他不該害死魯桓公,更害了公子彭生,注意,比起跟妹妹私通亂倫的淫賊,更多強調的是他不該為此害死魯桓公、更不該讓公子彭生作背鍋俠,是暴君哦。貌似在當時的文明狀態下,同父異母的兄妹私通并不算大問題,雖然當時已經有了周禮,但是齊國的封君在立國之初就簡化了周的制度,依照當地風俗來治理封國,《詩經》中就有很多民歌反映出齊國鄭國等地民風都很開放的;在周朝諸多封國中,堅持去除當地舊俗、用周禮治理國家的只有姬姓“宗邦”魯國,是以才有“周禮盡在魯矣”之說。要知道差不多同時代的古埃及為了維護皇族血統的純正還專門兄弟姐妹之間通婚,托勒密王朝最后一位女王、埃及艷后的第一任丈夫就是她的異母弟弟;歐洲的王室在近代還互相通婚通得到最后大家全是親戚,論都論不清;最近美劇《權力的游戲》里面也有這樣的橋段。所以,齊襄公既不是很有必要殺人滅口,貌似也沒有怎么惱羞成怒,就是如同兒戲一般殺了一個國君。此時他又怎會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會死得猶如一個笑話一般!

從《左傳》描述來看,魯桓公死得毫無防備,完全沒有像發現天大的不可告人的事一樣如臨大敵趕緊跑路避禍,還跟著齊襄公去喝大酒,可見相對于儒家禮教體系形成之后的文明社會來說,所謂兄妹私通在當時并不是很了不得的大事,之后文姜的兒子、太子同在魯國地位不受影響,順利即位為魯莊公,文姜因為助魯國強大而受到愛戴,都側面印證了這一點。因此魯桓公才會對妻兄兼情敵的齊襄公毫不設防,就像當年的魯隱公一樣沒有危機意識,毫無防備地丟了性命。

所以,魯桓公真正的死因跟魯隱公一樣,太不了解自己潛在的對手跟敵人了,都不知道對方在何時、因何事動了殺機。被害人和兇手對同一件事的看法大相徑庭,被害人完全不認為會為自己引來殺身之禍的事情,在兇手看來,卻是非殺之而后快的充分理由。也許殺人兇手的特質上都有些反應過度的傾向吧?況且當時的齊國日益強大,齊襄公覺得自己可以任性一點,這種肆意妄為的任性既害死了魯桓公,最終也讓他自己死于非命,而且也死得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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