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定義

書接上回,這個實驗非常驚世駭俗。

因此現在我們不能說一個人是獨一無二的了。他完全可以復制連靈魂都能復制意識都能復制。還有什么是有一個真我存在的呢?這個原來的人可能如果被消滅的話就是真的死了。創造的這個新人,他在理論上就如同新出生的一個人一樣,但他不是個嬰兒,而是從一開始就和之前那個人一樣。所以這個有記憶的人,在物質上我們可以認為他并沒有真的,進行一個所謂的從之前那個時間跳躍到現在這個時間的一個人。

這只是創造的一個覺得自己穿越時空的人而已。而對于原本的物體而言并沒有真的達到這個效果。

究竟什么才是一個人一生呢?人在這個時間線上生活直到死去,心跳停止,兩眼一閉,然后,離開這個世界嗎?我們應該如何定義一個人的。活著呢?究竟是他意識是清醒的時候才能夠算活著。還是定義他身體完好無損能夠隨時被喚醒,才能夠說成是活著嗎?

這個定義本身就有問題。這種由名字引發的哲學矛盾,我們應該盡量避免不要討論。而是應該找到客觀世界問題的本質。排除一些言語上的謬誤,剩下來的即使難以相信也會是真相。

按照現在以前上對法律上對死亡的定義。就是一個人腦死亡或者心臟死一個人。即使身體除了大腦完好無損以外,如果大腦受到重大損傷,以至于無法修復。腦癱變成了植物人,那么我們也可姑且認為他已經是處于一個死亡的狀態了。因為他沒有意識,只是一具殘海流落在這世間茍延殘喘罷了。他唯一的結果就是死亡,他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事。你獨立思考,控制自己的身體,這是人的正常行使。

那么是否也就是說大腦的作用才是最關鍵的呢?有大腦引發的這個應該是一時意識才是。

最重要我們可以定義死亡,。

暫時失去意識并不能算殺死一個人,只要讓他喪失意識,并且無法恢復就可以了。

因為沒有了這個意識也就不存在一個連續的我了。

所以我們接下來的話題,重點圍繞意識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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