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很簡單,
簡單到一句話就可以講完:
想著要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可以了
比如你是怎么找到自己喜歡的吃的呢?
給自己輸入“我是吃貨”的原始代碼,
然后剩下的一切就都是自動完成的。
你會去點各種外賣,
你會嘗試路邊看到的餐廳,
你會看網上哪個餐廳的哪道菜評價更好,
你會聽到別人隨便提了一嘴的推薦,
你會看到電視里放出來的好吃的記在心里,
你會不厭其煩的去嘗試,不好吃的也沒關系。
只要有一個最原始的念頭,
剩下的信息都是無處不在的。
我們要做的只是打開自己的覺察而已。
所以我們真正需要做的只是:允許自己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但“允許”這個對于很多人才是最難的事情。
我們的潛意識里面是不允許自己成為一個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人”的。
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和社會普遍的價值觀,
“自己”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達到標準。
自我意識、自由意志是危險的,意味著你有可能脫離標準。
所以我們從小作為一個“人”的定義就被扭曲了,
我們成為了一個只能去追逐標準的機器。
所以我們帶著壓力永遠在追逐的路上,
或者追逐成功了也只是一個成功了的機器。
我從來沒有說現在世俗的那些普世的標準錯了,
任何目標都是可以的,
追求任何想要的事情都是我們作為一個人的權利。
但是前提是,
首先我們允許自己是一個人,
然后我們允許自己想要,
這樣我們才能判斷和分辨出,
什么事情是我們想要的。
然后我們才會帶著渴望和喜悅去追求,
才會享受追求的過程,
才會感覺到是一趟有趣的冒險的旅程,
才會允許自己為每一步的努力和進步感到滿足。
而不是不得不完成的任務,
不是前面的99%都是沒有完成的自責,
和最后1%完成了也是應該的理所應當。
所以,當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