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曦凝
故事靈感來源于田馥甄的《小幸運》。
·1·
初秋,細雨如絲。
她坐在咖啡廳里,輕輕抿一口紅茶拿鐵,眼睛向窗外瞥了一眼。不遠處一群穿著校服的中學生蹦蹦跳跳地從街前路過,各自告別,隱約還能聽見電鈴單調的聲音。
啊,又是下課的時間了呢。她這樣想著。
接著,她把注意力放回面前的人身上,微笑得體、姿態從容,好像從來沒開過小差似的。
面前的人穿一身職業套裝,正在問出下一個問題:“我相信您的讀者一定很好奇,是什么讓您在高中畢業時就成功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詩集?”
她聽見自己以從容冷靜的聲音回答著最標準的答案,講述自己對文字的熱愛與深夜伏案寫作的經歷,思緒卻再次飄回了多年前,同一個街角處,那個男孩捧著一杯紅茶拿鐵,揚聲叫她的名字。
·2·
高一,第一次坐進教室。
她正低頭把書包里的書取出來放進抽屜,就見書桌被人一拍,他已經立在面前。
『喲,這么巧,又是一個班呢。』
她翻個白眼,『誒呀,你怎么陰魂不散的。』
他立起食指,微微晃了晃。
她立刻感興趣地立起身子:『好啊。』
她的同桌圍觀了兩人交流的全過程,忍不住插了句話:『你們在說什么?』
她也立起食指晃了晃,微笑著解答:『哦,我們從小學就認識了呢。這個是放學去喝咖啡的意思。』
同桌驚訝:『咖啡有什么好喝的,多苦!』
她側著頭想了想,認真地回答:『不苦呀,你一定沒試過紅茶拿鐵吧,很好喝的呢。』
他在一旁聽得無聊,擺了擺手轉身走了。
·3·
『誒,我跟你說啊。』她坐在操場的雙杠上,晃蕩著兩條腿,滿臉都是害羞神色,『籃球隊的隊長真的好帥啊!』
他愣了愣,然后撇嘴:『哦,那你加油,喜歡他的可多著呢。』
她不開心地撅噘嘴,不吭聲了。
他也不吭聲,半晌,硬邦邦地來了一句:『喂,你真喜歡他呀?』
她扭頭,裝沒聽見。
他等了半晌,沒見回答,丟下一句『我知道了』,跳下雙杠頭也不回地走了。
第二天,那個高大帥氣的隊長真的站在她面前,微笑著問她要不要周末一起出去玩。
她忙不迭地答應,眼神卻無意識地飄向他的方向。他還是一臉不屑的樣子,微微立起食指,晃了晃。
別說一杯咖啡,十杯都好呀。她用力地點點頭,心里樂開了花。
·4·
所有人都知道,她和籃球隊的隊長成了一對。
那個男生意氣風發,每天好像都有忙不完的事情。她像小尾巴一樣跟在后面,亦步亦趨。
那個男生說喜歡跳舞的女孩,她于是央著老師把自己也列入舞蹈隊的排練名單里。站在一群柔軟舒展的特長生中間,她只覺得自己像一只丑小鴨一樣,身體都快打成了結。
那個男生鮮少來看她,他總是忙著和朋友們打球或閑逛。倒是他,每次坐在旁邊認認真真地看她排練,然后呲著牙嘲笑她,又在她窘迫到滿臉通紅的時候,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其實你還不賴啦,真的。』
她和八卦的閨蜜講起自己的“男朋友”最近的經歷,閨蜜興致盎然地聽了半個小時,吐出一句,『我怎么覺得,隊長大人都沒怎么和你在一起過,他才是你的男朋友呢。』
她伸手去捶閨蜜:『去去去,什么呀,不許亂說。』
卻又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就在不遠處,安安靜靜地看著書,好像什么都沒聽見。
·5·
又是一次排練結束,那個高大帥氣的男孩挑剔地埋怨著她跳舞的動作不夠舒展自然,她小心地拉下袖子藏住一小塊磕碰的青紫,低下頭像做錯了事的孩子。
他突然就沖出來,不知哪里來的火氣,上去就把人揍翻在地。
從教導處出來,他看著她受驚的兔子般瞪圓的眼睛,不屑地撇撇嘴,道,『看他不順眼很久了。』
她張張嘴,想說什么,卻被他堵回去:『閉嘴,看你這個軟趴趴的樣子,我就來氣。』
她扯扯嘴角,說,『我就是想告訴你,下雨了,我沒帶傘。』
他難得愣了兩秒。
兩人照例并排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頭上頂著他嶄新的外套。水花把帆布鞋染上深色,她只低著頭,懊惱地說,都怪我,要是我能把舞跳得像老師一樣好,就好了。
他不語,任憑白襯衫被細雨打得半濕。直到走到該告別的路口,他停下腳步,突然一字一句,無比認真地說——
『既然不喜歡跳舞,為什么一定要跳。你喜歡寫作不是嗎?』
『可是,沒有人喜歡我寫的東西。』她怯怯地解釋,『他說寫作是矯情,父母說有時間寫作不如多做兩道題,老師說……』
『我喜歡你寫的東西。』他大聲地打斷她。
『你在校報角落里寫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詩,我都看過。』
『喜歡就寫下去好了,為什么要管別人怎么想。』
『做你自己,不是很好嗎?』
她被他的聲音驚到,呆立原地,不知所措。
他邁步走向另一個方向,突然綻開一個干凈的笑,隨手撥弄一下被雨水打濕的劉海,瀟灑地揮揮手,『我走啦,記得把外套洗干凈還給我哦!』
那件外套她拿回家, 認認真真地洗了好幾遍。卻不知為什么總是不想還。他也不提,就任那衣服在她那里放了好久。
·6·
她和那個籃球隊的隊長無聲無息地結束了,恢復了每天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樣子。寫完作業后,就向他晃一晃手指,然后心照不宣地在某個晴好的周末,點上一杯紅茶拿鐵,和他在咖啡廳坐上一下午,安安靜靜地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直到有一天,閨蜜紅著臉問她,『你和他是不是真的沒在一起呀。我好像喜歡上他了呢。』
她夸張地擺擺手:『沒有呀。誰會喜歡他呀。誒呀,你喜歡他呀,我幫你追!』
可那個下午,她拿著筆,卻煩躁得寫不出東西。
幾天后,他站在她面前,還是無所謂的語氣:『吶,我要出國了。』
她的筆“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別太想我啊,會給你發郵件的~』他沒心沒肺地咧開嘴笑。
『誰會想你啊,自戀。』她下意識地反擊。
然后,他就真的坐著飛機,消失在她的世界。
她的詩集真的出版了,她摩挲著那本書的封皮,面前的筆記本電腦微微亮著光。
她的郵箱里,躺著一封郵件,上面寫著——
吶,其實我喜歡你好久了呀。
我以為陪在你身邊的話,總有一天,你也會喜歡上我吧。
不過,沒關系啦。
祝你幸福哦。
她抱著那件沒來得及歸還的外套淚流滿面,心里卻想著,原來那天和閨蜜的對話,他都聽見了。
誰會喜歡他啊。
可是,為什么心里會這么難過,好像自己的一部分,被生生撕裂開了?
·7·
和你在一起時,總覺得天很藍,陽光很暖,日子無憂無慮,未來的時間還很長。
我習慣了你陪在我身邊,給我講題,陪我跑步,偶爾和我一起吐槽那個又拿走我橡皮忘記歸還的笨蛋。
卻從沒注意到,比起那種盲目的仰慕,這種習慣才更貼近所謂的“愛情”。
我甚至從沒想過,總有一天,你也會離開的。
而當你真的猝不及防地離開我的世界,我依然站在熟悉的街角,卻滿心驚惶,難覓歸途。
想到會有一個人站在你身邊,任你挽著她的手,對她微笑著,眼角眉梢都盛滿繾綣的愛意,只覺得風沙突然太大,吹得人眼角和心間都酸澀不已。
離別時,我才發現,原來從遇見你開始,這世界最美妙的詞句便日日夜夜奔向我這片原本寂靜的曠野,用力撞開我的門,占據屋里的每個角落。
你的微笑,你的眼神,你身上淡淡的陽光味道,從此都化作了筆尖一縷墨香,在字里行間打著旋兒翩躚而過,再從紙面中滿溢出來。
于是,和你一起時,陽光、微風、花瓣柔軟舒展的姿態,都自行凝成了詩。
·8·
“那么,最后一個問題——”咖啡杯與桌子輕微碰撞的清脆聲響將她拉回現實,對面的人執著筆,問出提綱上最后一行字,“青春時代,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呀……”她定下神,瞳孔聚焦于虛空的一點,仿佛穿越了時空的脈絡,最后一次回望最初那個下著雨的初秋。那里站著一個男孩,穿著半濕的白襯衫,揚起干凈的微笑,輕輕向她揮手告別。
“實在是有點久遠,不記得了呢。”她微笑著回答。
曾經,我擁有一段最純真美好的感情。
可惜,世界那么大,在某個轉角的人潮洶涌中,不小心就遺失了彼此。
如今,唯愿遠方的你,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