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const用法

?C++中的const關鍵字的用法非常靈活,而使用const將大大改善程序的健壯性,本人根據各方面查到的資料進行總結如下,期望對朋友們有所幫助。

Const?是C++中常用的類型修飾符,常類型是指使用類型修飾符const說明的類型,常類型的變量或對象的值是不能被更新的。

一、Const作用

???如下表所示:



二、Const的使用

1、定義常量

(1)const修飾變量,以下兩種定義形式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它的含義是:const修飾的類型為TYPE的變量value是不可變的。

TYPE const ValueName = value;

const TYPE ValueName = value;

(2)將const改為外部連接,作用于擴大至全局,編譯時會分配內存,并且可以不進行初始化,僅僅作為聲明,編譯器認為在程序其他地方進行了定義.

?????extend const int ValueName = value;

2、指針使用CONST

(1)指針本身是常量不可變

char* const pContent;

(2)指針所指向的內容是常量不可變

const char *pContent;

(3)兩者都不可變

const char* const pContent;

(4)還有其中區別方法,沿著*號劃一條線:

如果const位于*的左側,則const就是用來修飾指針所指向的變量,即指針指向為常量;

如果const位于*的右側,const就是修飾指針本身,即指針本身是常量。


3、函數中使用CONST

(1)const修飾函數參數

a.傳遞過來的參數在函數內不可以改變(無意義,因為Var本身就是形參)

void function(const int Var);

b.參數指針所指內容為常量不可變

void function(const char* Var);

c.參數指針本身為常量不可變(也無意義,因為char* Var也是形參)

void function(char* const Var);

d.參數為引用,為了增加效率同時防止修改。修飾引用參數時:

void function(const Class& Var);?//引用參數在函數內不可以改變

void function(const TYPE& Var);?//引用參數在函數內為常量不可變

這樣的一個const引用傳遞和最普通的函數按值傳遞的效果是一模一樣的,他禁止對引用的對象的一切修改,唯一不同的是按值傳遞會先建立一個類對象的副本,?然后傳遞過去,而它直接傳遞地址,所以這種傳遞比按值傳遞更有效.另外只有引用的const傳遞可以傳遞一個臨時對象,因為臨時對象都是const屬性,?且是不可見的,他短時間存在一個局部域中,所以不能使用指針,只有引用的const傳遞能夠捕捉到這個家伙.

(2)const?修飾函數返回值

const修飾函數返回值其實用的并不是很多,它的含義和const修飾普通變量以及指針的含義基本相同。

a.const int fun1()?//這個其實無意義,因為參數返回本身就是賦值。

b.?const int * fun2()?//調用時?const int *pValue = fun2();

//我們可以把fun2()看作成一個變量,即指針內容不可變。

c.int* const fun3()?? //調用時?int * const pValue = fun2();

//我們可以把fun2()看作成一個變量,即指針本身不可變。

一般情況下,函數的返回值為某個對象時,如果將其聲明為const時,多用于操作符的重載。通常,不建議用const修飾函數的返回值類型為某個對象或對某個對象引用的情況。原因如下:如果返回值為某個對象為const(const A test = A?實例)或某個對象的引用為const(const A& test = A實例) ,則返回值具有const屬性,則返回實例只能訪問類A中的公有(保護)數據成員和const成員函數,并且不允許對其進行賦值操作,這在一般情況下很少用到。

4、類相關CONST

(1)const修飾成員變量

const修飾類的成員函數,表示成員常量,不能被修改,同時它只能在初始化列表中賦值。

class A

{

const int nValue; ? ? ? ??//成員常量不能被修改

A(int x): nValue(x) { } ;?//只能在初始化列表中賦值

}

(2)const修飾成員函數

const修飾類的成員函數,則該成員函數不能修改類中任何非const成員函數。一般寫在函數的最后來修飾。

class A

{

void function()const;?//常成員函數,?它不改變對象的成員變量.

//也不能調用類中任何非const成員函數。

}

對于const類對象/指針/引用,只能調用類的const成員函數,因此,const修飾成員函數的最重要作用就是限制對于const對象的使用。

a. const成員函數不被允許修改它所在對象的任何一個數據成員。

b. const成員函數能夠訪問對象的const成員,而其他成員函數不可以。


(3)const修飾類對象/對象指針/對象引用

const修飾類對象表示該對象為常量對象,其中的任何成員都不能被修改。對于對象指針和對象引用也是一樣。

const修飾的對象,該對象的任何非const成員函數都不能被調用,因為任何非const成員函數會有修改成員變量的企圖。

例如:

class AAA

{

void func1();

void func2() const;

}

const AAA aObj;

aObj.func1();?×

aObj.func2();?正確

const AAA* aObj = new AAA();

aObj-> func1();?×

aObj-> func2();?正確


三、將Const類型轉化為非Const類型的方法


采用const_cast?進行轉換。

用法:const_cast ?(expression)

該運算符用來修改類型的const或volatile屬性。除了const?或volatile修飾之外,?type_id和expression的類型是一樣的。

常量指針被轉化成非常量指針,并且仍然指向原來的對象;

常量引用被轉換成非常量引用,并且仍然指向原來的對象;

常量對象被轉換成非常量對象。


四、使用const的一些建議

要大膽的使用const,這將給你帶來無盡的益處,但前提是你必須搞清楚原委;

要避免最一般的賦值操作錯誤,如將const變量賦值,具體可見思考題;

在參數中使用const應該使用引用或指針,而不是一般的對象實例,原因同上;

const在成員函數中的三種用法(參數、返回值、函數)要很好的使用;

不要輕易的將函數的返回值類型定為const;

除了重載操作符外一般不要將返回值類型定為對某個對象的const引用;

任何不會修改數據成員的函數都應該聲明為const?類型。


五、補充重要說明


類內部的常量限制:使用這種類內部的初始化語法的時候,常量必須是被一個常量表達式

初始化的整型或枚舉類型,而且必須是static和const形式。

如何初始化類內部的常量:一種方法就是static?和?const?并用,在外部初始化,例如:

class A { public: A() {} private: static const int i; file://注意必須是靜態的!?};

const int A::i=3;另一個很常見的方法就是初始化列表:?class A { public: A(int

i=0):test(i) {} private: const int i; };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在外部初始化,

如果在非const成員函數中,this指針只是一個類類型的;如果在const成員函數中,

this指針是一個const類類型的;如果在volatile成員函數中,this指針就是一個

volatile類類型的。

new返回的指針必須是const類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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