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我所說的權力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我要命令自己,鞭打自己,讓自己跨過深谷,鉆過密林,我絕不放過自己,我要折磨自己,我不允許自己求饒,不允許自己懦弱,不允許自己懶惰,命令自己,服從自己,這是我與我自己的戰爭,我要勝過自己,我要讓自己臣服在自己的意志下。
? ? ? 其實,沒有兩個我在我心中,按照王陽明的說法,命令我的是我的良知或者說是天理,而被命令的是我的私欲。命令自己、鞭打自己,看似是一場悲壯的戰爭,其實不過是自己跟自己斗法,糾纏、斗爭,這些都是消耗能量的,難道我不應該儲存這些能量用來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嗎?為什么要將這生命能量放在自我斗爭、自我撕扯上呢,其實沒有別的,只有一個良知,這個良知無所不能,之所以我覺得痛苦、撕扯、焦慮,那只不過是因為我的良知已經被私欲浸染的久了,想要把良知從私欲的泥淖里拉扯出來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舍去一層皮肉,剜去腐肉爛瘡,讓良知恢復本來面目,這才是我應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