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和。許多人以為,在一切規則中,調和是展臺規劃最重要的一條規則。展臺是由許多要素,包含布局、照明、顏色、圖表、展品、展架、展具等組成。好的規劃是將這些要素組合成一體,協助展出者到國外展覽會達展出意圖。但萬事都有一個度的掌握,過于完美也就失去的含義。
(2)簡練。展臺越雜亂就越簡單使參觀者迷惑,就越不簡單形成明晰、激烈的形象。一般人在瞬間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觀眾行走匆忙,若不能在瞬間取得清晰的信息,觀眾就不會發生興趣。另外,展臺雜亂也簡單下降展臺人員的工作效率。
展品要挑選有代表性的擺放,非必須產品能夠不展現。展出公司往往以為數量能顯現價值,因而大量堆積展品,在有限的空間堆砌展品作用其實最差。挑選安置展品必須有挑選,有所放棄。
不要運用一切規劃和安置手法。簡練、明快是招引觀眾的最好辦法。相片、圖表、文字說明應當清晰、簡煉。與展出方針和展出內容無關的規劃裝飾應減少到最低程度。不要在展臺墻板上掛貼瑣細的東西,比方展覽手冊、小相片等。不要讓無關的東西渙散觀眾的留意力。
弄巧成拙,有時是客戶要求,有時是規劃人自認狷介堅持原則。學會換位思考,沒有人情愿去賞識一個自己以為過于邏嗦的著作。
(3)杰出焦點。展現應有中心、有焦點。焦點挑選應服務于展出意圖,一般會是特別的產品--新產品、最重要的產品或許最被垂青的產品。經過方位、安置、燈火等手法杰出要點展品。咨詢臺也深圳展覽公司能夠是焦點。聲像設備也能夠將參觀者招引到展臺。為發生最大展現作用,應規劃安置焦點,可是焦點不可多,一般只設一個。焦點過多簡單渙散參觀者的留意,減弱全體形象,能夠經過獨自陳設、運用射燈等手法杰出、著重要點展品。
有時,一個著作需求畫龍點精之筆,展臺規劃也一樣,或許需求一束光或一點不同的色調使特性賦有生機。
(4)表達清晰的主題,傳達清晰的信息。主題是展出者期望傳達給參觀者的基本信息和形象,一般是展出者自身或產品。表達清晰的主題從一方面看就是運用焦點,從另一方面看就是運用適宜的顏色、圖表和安置,用協調一致的方式以形成一致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