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論此書面世后引起的巨大追捧,也不論此書揭示何等主旨,更不需論及阿富汗君戰爭,我只想也僅想表達一些甚至算不上很明確的個人觀點。
我在,也就是大一的時候第一次閱讀此書,也就是《追風箏的人》。此書算得上為數不多的能快速吸引閱讀者目光的一本好書,或許一本書不應該用一個“好”字加以評定,那樣顯得過于簡單,用我自己的話說只是膚淺的閱讀者的蹩腳之處,可能都算不上蹩腳。
寫書評或讀書感受,于我是件困難而跳躍的事。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前文用到“蹩腳”就讓我很是為難,這讓我的思維一下就跳到了《平凡的世界》。“人們寧愿去關心一個蹩腳電影演員的吃喝拉撒和雞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個普通人波濤洶涌的內心世界……”這樣的語句又怎能不吸引我跳躍而去呢!
我實在也的確不想過多的去談論此書的許多情節,因為記不住又懶于再次翻閱,卻不是因為它不再吸引我,實在是我房中書籍過多過亂的緣故。它給的感覺在,只是情節卻是不能過多記下,不是不能記住,實是因個人認為一本書重要的是帶給你怎樣難以忘卻的深刻感受,而不是過多的情節記憶。
這讓我想到的是張三豐的太極劍法,強調不過多的記住已有的招式,最好最快的是忘卻所有招式,方得其精髓,這實為讀書的一妙方。而讓我違背自我認知的是,此書中有一處卻讓我深刻,甚至能背誦。
“小時候爸爸的房子有條車道,邊上種著白楊樹。哈桑和我經常爬上去用一塊鏡子的碎片把陽光反射鏡鄰居家里,惹得他們很惱火。我依然能記得他坐在樹上的樣子陽光穿過葉子,照著他渾圓的臉龐。他的臉很像木頭刻成的中國娃娃,鼻子大的扁平,雙眼瞇斜如同竹葉,在不同光線下會顯現出金色,綠色,甚至是寶石藍。我依然可以看到他長得較低的小耳朵,還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來像是一團后來才加上去的附屬物。他的嘴唇從中間裂開,這興許是那個制作中國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無聲滑落,又或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就連在降臨人世的時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無法傷害任何人,幾聲呻吟,數下推動,哈桑就出來了,臉帶微笑地出來了。”這是此書第二章的開端。
它沒有《百年孤獨》開篇那么迷人,把預寫法用到極致,不好意思我又跳躍了。于我講來已經夠了,這樣的情節勾起了我的部分回憶。我所說的關于情節的記憶與我要談的東西是有相關性的,不是一味的碼一些不大相干的字。自不用說此書的故事完整,一個關于救贖與自我救贖的故事吸引力可塑性自然高。
有一個成語叫做余音繞梁,于我形容此書是極其恰當的。如何這樣說,在于讀完此書后,在內心揮之不去的是內心情緒上的波動,或許真如太極劍法那般吧。這是一本情緒延續很精妙的書,這或許只是個人的謬論。全書的情感蔓延一處不曾落下,緊緊圍繞。個人認為一本書能夠做到自始至終情感的緊密貼合,已經體現出了自身的價值。主人公內心情感上的變化盡管很多,卻都是緊密圍繞的。“那里有再次成為好人的路,”是書中很明確的地方。“再次成為好人”也就是說主人公原是好人,而后因追風箏事件成為壞人(自身內心的自責與難安煎熬所定義),引發其繼續變壞,而后于煎熬中做好人,到再次成為好人的經歷。“路”大概就是救贖與自我救贖的所做之事吧。
這是一個由內心情緒變化主導的故事,作者也把這樣的內心情緒表達到了極致。我在前文用了情緒與情感二詞,其原因是全書跨越了主人公少年時期與成人時期。個人認為主人公阿米爾少年時期的感情,或者所他的所作所為過多的是由情緒主導的,而成人時期人格已定性,其內心更加豐富,從而其所作所為乃真實情感所主導。主人公本就不是什么丑角或者說壞人,因有了這兩個詞所主導的內心及其行為讓主人公在壞人的邊緣徘徊,到最后救贖與自我救贖的成功。
我沒有用情節來反應這樣的感情線,正是因為不刻意追溯情節,而遵循此書帶來情緒波動,竟而記敘所感。通過追溯感情回憶情節,個人認為這是本書最大的亮點,也正是我要表達的觀點。有句俗話叫“感情到位,一杯就醉,”自然是有理的。
情感(情緒)是變化微妙,一本好書更是要處理好。情節的精彩,正是因感情的豐富,讀者更多的也是要得到內心的響應。讀一本樹也是一次內心微妙變化的過程,《追風箏的人》正是給了我這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