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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一視頻,是說我國著名的橋梁專家茅以升50歲時,又找一比自己小20多歲女子,后生一女兒。
晚年時,獨活至93歲,元配的6個子女無一人看望。留言中有說子女心狠的。就沖著他僅僅給了你生命這一點來說,就應盡一點"孝道”。
但我這兒也有一點想法是:兒不孝,父之過。
我從小就聽一句俗話:寧要討飯媽,不要做官大。
孩子是極需精神撫養的,不僅是物質的供給。
他50歲在外有人,即使會給元配和孩子一些物質供養,難道說你給的錢或糧會自己變成熟的到孩子嘴里嗎?從前人們的衣服還主要得手工做。記得我十三四歲時,就會納鞋底,十四歲上初一時,暑假里還自己給自己納鞋底,學著挽花疙瘩,姐姐配鞋幫,我自己上好,穿上了自己給自己做的一雙鞋。
6個孩子啊,饑渴冷熱喜怒哀樂,隨時隨地都要有呼有應的啊,父親卻在關心著其他女人和孩子,這過程這瑣屑,父親的關懷和溫暖在哪里?
因此,不僅是茅以升,還有郭沫若的日本妻子帶回的一群孩子(也有五個的吧),若非周總理給以妥當安排,該咋過活呢?
郭沫若最渣的是他去世后,妻子為他整理遺物,主要是著作時,才在他的一本書里看到當年懷孕的姐姐當年寫給郭的“求告”信,但郭置之不理,使姐姐絕望自殺。
妻子難以承受這樣的事實真相,在郭去世一年后也抑郁而去。
因此,都說子女心狠的人,可知“負心男”當年的狠毒無情?
其實,好多“負心男”的后事大多還是不錯的,如平鑫濤,雖無一女愿合葬,但生前還是受元配子女的照顧的。李雙江在李天一判刑入監后的最悲傷無助時,元配帶走養大的大兒子還來安慰他。可他在李天一出獄后,就使其改名去美國,夫妻倆就又嘚瑟起來了。
我國法律有強制的規定:無論父親犯多大的錯,父子的血緣親情關系永遠不變,子女永遠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有些"負心漢”在老年無依時,就會“理直氣壯”地去找之前的孩子要“撫養費”,有的還因子女不管把子女告上法庭的。在《今日說法》中就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但子女們說,他的父親早年在糧庫工作,一家人背著“吃公家糧”的黑鍋,他的父親卻把偷拿的糧食都給了"相好”。他不止出軌一人,往往是相好一段,生了子女,就撂下又尋新歡。他的這種做法連他老母親也對他深惡痛絕,連他“相好”過的妻子兒女也對他不齒!
法院工作人員找到他的前子女時,一女兒說:你問問他我的奶奶是誰埋葬的?他連他的媽媽都不管,都是我們這些孫子孫女給養老送終的。他現在是老了病了,又娶的女人太小,孩子也小,供養不了他了,他才回來了找我們。要不然,誰去叫都叫不回他。
法院在村中開庭時,連圍觀的村民也都對他指指點點個不停。
法院最后只能依據法律,判每個兒子一月給多少錢。孩子們說:給錢可以,但要叫他回來叫人伺候照顧,是萬萬不行的。
負心漢們好好想想:法律,能判給你錢,能判給你父子情和人心嗎?
“文革”中自殺第一人老舍,據說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不是殘酷的批斗,而是他拖著傷體回去后落鎖的大門。妻子胡絜青惱恨他自己在家為他奉養老母,他卻在外出軌她人,還總是念念不忘。據說他被批斗,也是妻子舉報他的。
現在看看,茅以升能活到93歲,雖孤獨終老,比起老舍來,是不是已夠“萬幸萬幸”了?他的妻子已實屬“仁慈”了。
還有句俗話說: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面對經濟繁榮大潮下的婚內出軌,則是更多更多,有的“三姐”"四姐”等都敢直接殺上門來叫板元配了,大大影響了我國新時代的公序良俗,對年輕一代的婚戀觀也有很大的挫敗和打擊,現在年輕人”不婚主義者”之多,以及出現許多丁克家庭,應該也與大家對婚姻家庭的信心不強有關。
真的希望我們能對婚內出軌者也”法內無情”,不僅使“三姐”“四姐”,還有"三哥”"四哥”等,都無處遁形,無以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