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好,把借我的錢還給我吧!”
“我憑本事借的錢,憑什么還你?”
這年頭,借錢的都是大爺,想必許多人對此都有深刻的領悟。
許多時候,礙于情面,又不好意思不借,這一借,就不知道何年馬月了。
市場經濟時代,做什么都要有成本。文賁曾經以為,用幾百幾千認清一個人,也好;但這樣想,簡直吐羊吐拿衣服。
說幾則借錢的故事。
01.
文賁老家有一親戚,按輩分應該叫姨娘。
我姨娘這一家子是整個鎮子出了名頑主,沒幾個人搭理。這一天,突然跑到我家門口,對我爸說,我兒子要買房付首付,你借兩萬給我。
我爸不想借,借了肯定有來無回。這姨娘有理了,說不借就不走了。最后沒辦法,借了兩萬,說是第二年春節后就還。
最后的結局是,他兒子拿著錢進了傳銷,幾個親戚都被騙了。
文賁還有一個哥們,關系也是挺好的。畢業的時候,他要讀研,我直接工作。他對我說,等你拿工資了,借兩錢給我花花。
我當時心里一萬只草泥馬奔騰而過,就算是鐵哥們,你也不能把勞資當取款機吧,我也要生活。
這哥們后來,果然一打電話,就是兩個字,借錢。。。。。
我在大學的時候過得很節約,其中一個室友玩游戲能投十幾萬,吃起飯來卻一分錢沒有,有時候借了兩三百塊,不催著還,恐怕到畢業他都不會換的。
以上慘痛經歷,相信多多少少大家都會遇到一些。
02.
其實想想,有時候人家找你借錢也是自找的,我就經常口無遮攔,說自己投資股票、基金賺了多少多少,無意間透露了自己的財富狀況,到了借錢那地,你找理由都是不好編的。
所以,這一點,要改。工資、理財投資都是個人隱私,別人無權知道。
但是真要到了那個地步,非借不可的話,我建議還是打借條。畢竟經濟社會,做什么事都是有成本的。可以約定一定期間內免息,超過期限按照貸款利息收取,不還的話還可以有理有據,到法院起訴。
有人說,熟人之間借錢,真不好意思打借條;中國人最好的就是面子,其實想想,如果因為借條而撕破臉,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最起碼連換位思考的心都沒有,恐怕借了也是一位大爺。
03.
既然要打借條了,一定要規范,不規范的借條容易引起法律糾紛。
比如與借條一字之差的“欠條”,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借條是指借貸關系,而欠條不一定是借貸關系,可能是買東西沒給錢,這叫欠;干活了沒給結工資,也叫欠......
我國法律規定,對沒有注明清償欠款/還款日期的欠條和借條的訴訟時效也不同,欠條是2年,借條是20年。所以當發生借貸關系的時候,要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第二,寫借款金額的時候,一定要大小寫都寫,為了謹慎起見,還可以在小寫金額前面加“¥”,防止在前面添加數字。
第三,必須寫上借貸雙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之前有個案例,有位出借人的名字有個“祥”,結果借錢的人抖了機靈,寫成了“樣”。
第四,借條上不要有歧義句,千萬不要寫“原欠款1萬,還欠款9千”,因為這個“還”是一個多音字,念“hai”的時候,意思是本來借了1萬,現在hai欠9000;念“huan”的時候,意思是借了1萬,huan了9000,現在還剩1000。有許多人吃了這個虧,防不勝防。
第五,明確利息,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最后,簽字按手印一個都不能少,要想時候少受罪,事前就要做好充分準備。
所以借錢這件小事,真要狠狠心。
回復“借條”,文賁在為大家準備了專用借條模板,僅供參考。
【本文由“地產經濟學”發布,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