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筆記165 2019-07-08

至樂 第十八

【原文18·6】

顏淵東之齊,孔子有憂色。子貢下席而問曰:“小子敢問,回東之齊,夫子有憂色,何邪?”

孔子曰:“善哉汝問!昔者管子有言,丘甚善之,曰:‘褚(chu)小者不可以懷大,綆(geng)短者不可以汲深’。夫若是者,以為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適也,夫不可損益。吾恐回與齊侯言堯舜黃帝之道,而重以燧人神農之言。彼將內求于己而不得,不得則惑,人惑則死。

“且女獨不聞邪?昔者海鳥止于魯郊,魯侯御而觴之于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luan),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游之壇陸,浮之江湖,食之(qiu)鯈(tiao),隨行列而止,委虵而處。彼唯人言之惡聞,奚以夫譊譊(nao)為乎!《咸池》《九韶》之樂,張之洞庭之野,鳥聞之而飛,獸聞之而走,魚聞之而下入,人卒聞之,相與還而觀之。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彼必相與異,其好惡故異也。故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名止于實,義設于適,是之謂條達而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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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顏淵向東到齊國去,孔子十分憂慮。子貢離開座席上前問道:“學生冒昧地請問,顏淵往東去齊國,先生面呈憂色,這是為什么呢?”

孔子說:“你的提問實在是好啊!當年管仲有句話,我認為說得很好:‘布袋小的不可能包容大東西,水桶上的繩索短了不可能汲取深井里的水。’如此說來,就應當看作是稟受天命而形成形體,形體雖異卻各有適宜的用處,全都是不可以隨意添減改變的。我擔憂顏淵跟齊侯談論堯、舜、黃帝治理國家的主張,而且還進一步地推重燧人氏、神農氏的言論。齊侯必將要求自己而苦苦思索,卻仍不能理解,不理解必定就會產生疑惑,一旦產生疑惑便會遷怒對方而殺害他。

“況且你不曾聽說過嗎?從前,一只海鳥飛到魯國都城郊外停息下來,魯國國君讓人把海鳥接到太廟里供養獻酒,奏‘九韶’之樂使它高興,用‘太牢’作為膳食。海鳥竟眼花繚亂憂心傷悲,不敢吃一塊肉,不敢飲一杯酒,三天就死了。這是按自己的生活習性來養鳥,不是按鳥的習性來養鳥。按鳥的習性來養鳥,就應當讓鳥棲息于深山老林,游戲于水中沙洲,浮游于江河湖澤、啄食泥鰍和小魚,隨著鳥群的隊列而止息,從容自得、自由自在地生活。它們最討厭聽到人的聲音,又為什么還要那么喧鬧嘈雜呢?《咸池》、《九韶》之類的著名樂曲,演奏于廣漠的原野,鳥兒聽見了騰身高飛,野獸聽見了驚惶逃遁,魚兒聽見了潛下水底,一般的人聽見了,相互圍著觀看不休。魚兒在水里才能生存,人處在水里就會死去,人和魚彼此間必定有不同之處,他們的好惡因而也一定不一樣。所以前代的圣王不強求他們具有劃一的能力,也不等同他們所做的事情。名義的留存在于符合實際,合宜的措置在于適應自然,這就叫條理通達而福德長久地得到保持。”


【心解】

道法自然的主張用于國家治理也是一樣。而國家治理的“自然”來自于君王個人的天性,如果違背這種天性便會招來殺身之禍。

“海鳥之喻”具有普遍意義,現代社會依然。大部分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理解世界、理解他人,到處都能看到“己養養鳥”的現象。



參考資料: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傅佩榮《傅佩榮譯解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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