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那年,和初戀男友分手,我以為我此生再也不會愛了。畢竟我們從小青梅竹馬,一直同一個班,直到大學我們才分開在不同的城市,我以為我們會一直到地老天荒,兒孫滿堂,可是最終還是分手了。
自此以后,我拒絕了所有告白的男生,我一直以為是自己還愛著初戀男朋友,直到在公交車站牌遇見子昂。
那時候還是冬天,我剛走到站牌等公交,一個身材修長,長相帥氣的男生映入眼簾。他穿著黑色的針織打底衫,黑色的羽絨外套,黑色的長褲和黑色板鞋。
忽然一個女生走向她,并用手語比劃著問路,她想去醫院但不知道怎么走。
而子昂也不知道,他抱歉地用熟練的手語告訴她,自己不知道。
我熱心地走上去,用熟稔的手語告訴她,一直走過了紅綠燈右轉遠遠的就看到了。
我學過手語,還去做過義工,還記得剛剛學手語的時候,初戀男朋友說我有毛病,不支持,固執如我,仍然堅持學了下來。
子昂很意外,臉上欣喜的表情一覽無遺。他比劃著和我交流了起來。
“要去哪里?”
“坐23路公交車回家。”
“好巧,我也是做23路,我們留個聯系方式吧!”
看著斯文溫柔的他,我有些害羞地接過他遞上來的手機,仔細地把號碼輸進去,他發短信告訴我他叫子昂,我則回他娜沫。
很多故事悄悄拉開了帷幕,只是我這個局中人不知道而已。
第二天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手機有短信顯示子昂。問我下班一起回家,每天我們都約好站臺見。
起初,我們不太熟悉,只限于每天一起回家,在車上乘客錯愕的表情下,你一言我一語的比劃著。無數次都想問問他,為什么不會說話,可是又擔心唐突他,每次話到嘴邊又硬生生吞了回去,畢竟這是他的傷疤,何況他也沒有問過我。
一見鐘情永遠和外貌有關,日久生情永遠和習慣有關。越緩慢的愛上一個人,就愛的越長久。愛情可以有一瞬間,但真情卻需時間澆灌。
早上醒來,看著陽光灑在雪白的窗簾上,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會下班時候一起去他喜歡的餐廳吃飯,我也會帶著他去逛街,喝我喜歡的奶茶,在我喜歡的書吧徜徉,聽喜歡的音樂。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習慣了生活中有他的存在。和閨蜜鬧矛盾會想他,請他給我出謀獻策;晚上失眠會想到他,拉著他聊天到天明,偶爾的碎碎念也找他。
這樣一晃眼好幾個月,那時候的我們很年輕,喜歡玩。早春二月,桃花朵朵開,櫻花漫天飛舞,子昂比劃著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面對突如其來的告白,我猶豫了,慌亂找借口搪塞子昂。
“給我點時間,我需要說服父母。”
“好的,我尊重你的選擇。”
沉默在我們之間漫延,我們默默走去23路公交車站臺。
回家后,我別別扭扭的和父母提了我和子昂的事。父母聽到我說工作穩定,脾氣性格都好,就嚷著說見見面。在我說出他是聾啞人時,父母態度堅決一致反對,還說當初不該讓我學手語,好好一個大姑娘,找什么聾啞人,這事堅決不行。
我脾氣執拗,最后父親妥協了,讓我有空帶著子昂去見他,而我也答應,如果見面后父親不喜歡他就不和子昂在一起。
一個周后,我在公園的座椅上,心事滿懷的等子昂去見父母時。子昂比劃著告訴我放心,我爸爸一定會喜歡他的,他會照顧我一輩子。看著子昂一臉真誠,我也勇敢的帶著他去見父親。
“爸,這就是我和你說的子昂。”
子昂嚇得把帶給父親的見面禮落了一地,驚愕地說道,“你會說話呀!”
“原來你也會說話啊!”
“我一直以為你不會說話。”
“你又沒問過我。”
“你也沒問我呀!”
我沒想到的是,子昂會說話,他一直以為我是聾啞人,居然還愛著我,我們動情地擁在一起,父親在我們身后尷尬地咳嗽。
我們匆匆放開彼此,最出乎意料的是父親。
“子昂是吧!打電話叫上你的父母,我們一起吃個便飯吧!”
三個月后,在親朋好友的祝福下,我們結婚了,兩年后,我們的媛寶出生了。
還記得推出手術室時,子昂哭得一臉眼淚鼻涕,抽泣著說,“我們以后不生二寶了,我舍不得你受這樣的罪。”為此他被一個醫院的女護士調侃。
不管你對多少異性失望,你都沒有理由對愛情失望。因為愛情本身就是希望,永遠是生命的一種希望。愛情是你自己的品質,是你自己的心魂,是你自己的處境,與別人無關。愛情不是一個名詞,而是一個動詞,永遠的動詞,無窮動。
成悅寫作新生班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