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今天我們繼續《非暴力溝通》第二章:是什么蒙蔽了愛?
在現今社會,是什么使我們難以體會到心中的愛?我們的言語和表達方式傾向于忽視人的感受和需要導致了彼此的疏遠和傷害。這就成為“異化的溝通方式”。這種方式有哪些表現呢?
一,道德評判。我們往往用道德標準來評判人。比如:如果女朋友想多一些體貼,那她就是“太粘人了”,可是如果我自己想多得到一些體貼,那她就“冷漠的像塊木頭”。如果同事關心細節,他就是有“強迫癥”,那如果我更在乎細節,他就是“粗心大意”。在這里,我們不要將價值判斷與道德判斷混為一談。
我們要讓孩子從小學習愛的語言、正面的語言。我們給孩子負面的詞匯越多,他的負能量就會越多。我們應該把:“暴力是不好的,殺人者是邪惡的”這種評判的表達方式改為“對于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我很擔心,我主張通過其他的方式來解決沖突”。
二,進行比較。比較也是評判的一種形式。如果你真想過上悲慘的生活,就去與他人作比較吧。比較存在于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女孩子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會格外的注意街上行人的穿著并跟她們作比較,情緒由此愉快或沮喪甚至暗自懊悔:怎么就沒買她那種流行的款式呢?孩子今天拿著89分的試卷回家,媽媽會跟同班分數高的同學去作比較而感到煩惱:怎么連90分也上不了?約定好的玩具這次沒有了。這就打擊了孩子的自信導致下次考地更糟。因此,比較會蒙蔽我們對人對己的愛意。
三,回避責任。我們對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動負有責任。人們對出現的錯誤第一反應就是:這不是我的問題,這是有原因的——用這種“負責任的語言”代替回避責任的語言。有一個憤怒的媽媽在抱怨完“這10年來,我每天下班回家都累得像一條狗但是卻不得不做飯”后開始不做飯了,而他的兩個兒子卻得到解脫似的說:“點外賣其實挺好,我們終于可以在吃飯的時候不用聽牢騷了”。老師無奈的說:“我討厭評級,這樣做不僅沒用,而且學生會很緊張,但是我不得不這么做,因為這是學區的政策”。我們來換一種不回避責任的說法是:“我選擇評級,因為我想保住工作”。
四,強人所難。作為父母,老師或經理,我們的職責就是改變他人并讓他們循規蹈矩,如果不配合他們就會受到懲罰。我們對別人的要求往往暗含著威脅和命令。我們的語言傾向于評判、比較、命令和指責,而不是鼓勵我們傾聽彼此的感受和需要。要知道我們是無法強迫他人按我們的期待生活的。在工作中很多老板會要求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外要加班或參加應酬,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應辭退或至少扣除獎金分紅等。所以我們認為“別人應當受到懲罰”這也是使我們難以體會到心中的愛。
這一章闡述了由于以上4種異化的溝通方式而蒙蔽了我們的愛。我們在生活中應該多使用一些正面的語言,多同情和理解對方,承擔更多的責任,鼓勵自己每天做得更好一些。行有不得,反求諸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