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床,拉開窗簾,已是陽光灑滿大地。慶幸于今天孩子有外婆可以幫忙洗漱再送去上學,我無需再去跟孩子扯淡。懷著不好不壞的心情洗漱完畢,吃過早飯去上班了。
早就在高德地圖上看了路況,可還是沒能避免修輕軌的路段道路擁堵,雖然路程不長,也還是要堵上那么好幾分鐘。
馬路上大車挨小車,堵了個水泄不通,可都自然而然排成兩條線,各自占在自己的道上。到了稍微擁擠的地方,大家也都會有所謙讓,讓其中一個先走,本以為這樣很快我就可以逃離這段擁堵的路了。
我開著車一直緩慢行駛在右邊那條道上,左邊是一輛中等大小的貨車,走著走著速度稍快的時候,貨車已經快跟我的車頭齊平了。突然,只聽“咔嚓”一聲,我趕緊停車。我的左邊后視鏡就被直接刮變方向,上面的鏡子和外殼直接刮掉下去不見了。我趕緊摁喇叭,提醒貨車司機,讓他趕緊停下來。此時,貨車頭已經開到了幾米之外,它的后輪和車廂已經到了我前輪的位置,完全堵住了我前門,導致我不能開門下車。
貨車司機停車下來后,看了兩眼情況,似乎有點滿不在乎,拿著自己的手機對著兩車接觸的地方拍了兩張。(我有時是個神經大條的人,我下不了車,我就沒再下車去拍照。本能里我還是相信人家的,覺得他拍了我就不用再拍了)
然后司機跟我說,我們先把車挪到旁邊去,不要妨礙交通。我同意了,就緊趕慢趕跟著他挪到他說的“旁邊”(撤離時我們兩車之間擠進了別的車,我也怕他直接跑了,畢竟我什么也沒記)。
車停好后,司機小伙子說他是幫別人開車的,要等他的隊長來了再處理,說右邊是他的盲區,當時沒看見,如果看見了肯定是會讓我先行。
等了兩分鐘,那個隊長也開著個貨車來了,向我們了解了基本狀況后,隊長提出私了。我向4S店了解了情況,報了個修理價格,隊長嫌貴說要報保險。打110電話報警,交警給出的意見是直接報交強險就可以了,隊長也同意了,準備就這么辦。
這時候那個沒帶駕駛證的肇事司機回來了,堅持要讓交巡警判責。其實我是沒有意見的,判責就判責吧,按規定來就是。再次打了交警電話,交警說直接去交巡警支隊解決吧。
我說,那走吧。這個司機提了個讓我很生氣的要求,他說他要先去把貨卸了再去,讓我等他一個小時。聽到這句話,我真的來火了,大家都是在占用工作時間解決這事,先不說責任,不是應該先把事情處理完了再去處理工作上的事嗎?就因為是損壞了我的車,你的車沒事,我就活該倒霉浪費工作時間嗎?
他又采取緩兵之計,說他十分鐘之內把貨卸完就出來去處理。我還是太傻,天真的以為他會說話算話。我在東風小康門口等了他半小時他都沒出來,給他打電話,讓他快一點。他確說還要二十分鐘,我真的被氣炸了,我警告他,再過十分鐘還不出來我就直接報警,說他不配合處理,造事逃逸。
然而這對他似乎并沒有什么威脅,最后我報警了,交警就叫我直接去交警隊等他了。
早上不到九點就出的事故,當他跟我說還要二十分鐘時已經十點半,報完警,我來到交巡警支隊,時間顯示快十一點了。在交警支隊錄我的行車記錄儀錄像,再左等右等,等到那個不負責任的司機已經是快十二點了。對于這個司機我已經什么也不想說了,我只想快點解決完這事閃人。
交警看完我的錄像,又看了司機的照片。司機還在向交警強調,說那個地方有強調右側道路變窄的標志。
交警說,我的小車還沒有到達那個變窄的位置,我的車頭也是向右邊偏移的,右輪快壓倒右邊的線了,并且我的車一直是擺在車道上,并沒有壓到兩個道中交的那條線,也就是說這次事件里,沒有我的責任。
那司機最后無話可說,終于是認了自己的責任。
經過這次事件,我明白好多事:
1.現在的很多人,看著人模人樣,其實人品并沒有想象的好。
2.駕車路上,行車記錄儀是必備品。當你什么都沒看到的時候,它會幫你看到并記錄一切。
3.行車路上,一定要遠離大車,大車的司機很大一部分都不懂交通規則。
4.路上的交通事故頻發,交警同志也異常的繁忙和辛苦。
5.路上行車知識薄弱,發生事故后就會慌亂,每個人都應該多了解一點這方面的知識。
6.注意安全,人人有責。